中国西部环境司法和环境维权能力建设项目--法官检察官环境法律实务研习班(第十三期环境法公益培训)通知
发布作者: 污染受害者法律帮助中心 发布时间:2013-6-24 浏览次数:2967次 信息来源:
中国西部环境司法和环境维权能力建设项目
法官检察官环境法律实务研习班
(第十三期环境法公益培训)
通 知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的战略方针,进一步发挥司法机关在环境保护方面的重要作用,提升中国西部司法机关办理环境案件的能力和水平,维护公民合法环境权益,促进环境保护,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中国政法大学环境资源法研究和服务中心、意大利博洛尼亚大学法学院将于2013年6月30日—7月7日在云南昆明合作举办“法官和检察官环境法律实务研习班”。被邀请参加研习班者主要是中国西部地区从事环境司法或者将要从事环境司法业务的法官和检察官。总人数共80人。研习班将由最高人民法院、环境保护部、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云南省人民检察院等环境司法实践经验的司法专家和中国政法大学、北京大学等高校的学者与参加研习班的法官和检察官进行交流研讨,并有多名外国专家学者介绍国外环境司法经验。
一、研习班费用
本次研习班为公益性研讨和培训,全体学员会务费、食宿费和资料费均由主办方承担。参会人员的旅费原则上自理,但参会确有困难者,经申请可由会议主办方根据情况补助部分或者全部旅费。
二、参会人员选拔标准
本次研习班计划录取法官和检察官共80名,主要针对中国西部地区的法官和检察官,同时欢迎其他地区的法官和检察官参加。参加研习的法官和检察官应具有两年以上司法工作经验。工作在环境司法第一线的法官、检察官特别是女法官、女检察官将被优先录取。
三、时间和地点
时间:2013年6月30日至7月7日,共8天。
地点: 云南昆明市,具体地点与录取通知书一并发送。
四、报名办法
申请参加研习班的法官和检察官应填写报名回执(回执表附后,也可到中国政法大学环境资源法研究和服务中心网站 www.clapv.org 下载),并于6月15日之前发传真或快递到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行政庭或者中国政法大学欢迎资源法研究和服务中心。接到报名申请后,主办方将根据报名者的基本资料,决定录取名单并于6月20日之前发送录取通知书。
联 系 人:李俊红,中国政法大学环境资源法研究和服务中心
联系电话:010-62210149
传 真:010-62221291
2013年6月5日
附件一:法官、检察官环境法律实务研习班报名回执
姓名 | 性别 | 出生年月 | 贴照片 | |||||||
学历 | 最高 学位 | 是否办过 环境案件 | ||||||||
所在单位 | 职 务 | |||||||||
通讯地址 | ||||||||||
邮政编码 | 电子信箱 | |||||||||
电 话 | 传 真 | |||||||||
手 机 | ||||||||||
备注(可提出培训内容和形式建议,旅费困难补助申请) | ||||||||||
联系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西土城路25号
中国政法大学环境资源法研究和服务中心
邮政编码:100088
电 话:010-62210149
传 真:010-62221291
邮 箱:office@clapv.org
网 站:www.clapv.org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