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环境法学教育与生态文明法治化—环境法学分会2011年会暨国际研讨会”的通知
发布作者: clapv 发布时间:2011-5-13 浏览次数:7290次 信息来源:clapv
关于举办“环境法学教育与生态文明法治化—环境法学分会2011年会暨国际研讨会”的通知
各位会员:
环境法学教育是助推环境法治建设、实现生态文明法治化的基础,为广泛交流环境法学教育在高校教学实践中取得的成就和存在的问题,深入探讨生态文明法治化的理论与实践问题,同时,加强与国外环境法学者的学术交流,中国环境科学学会环境法学分会主任委员会决定,邀请美国、日本、我国香港地区等的环境法学者共同参与,2011年10月14—16日在青岛召开“环境法学教育与生态文明法治化—国际研讨会暨环境法学分会2011年会”。本届年会由山东科技大学文法学院承办。
现将有关会议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届年会主题: “环境法学教育与生态文明法治化—环境法学分会2011年会暨国际研讨会”。
研讨和征集论文的主要议题如下:
1.环境法学教育的理念
2. 环境法学教育的模式
3.环境法学教育的评估
4.生态文明的法学理论
5. 生态文明法治化的实现
二、论文征集
1.面向所有中国环境科学学会环境法学分会的会员,以及自愿于2011年8月30日以前办妥入会手续的新会员。
注:入会手续的办理,请登录中国环境科学学会环境法学分会网站,网址:http://www.chinacses.org/cn/fxh/fxh.html,或者登录中国政法大学污染受害者法律帮助中心网站,网址http://www.clapv.org下载会员申请表,根据入会程序办理入会。
2.凡是与本届年会主题有关的学术论文、调研报告或者案例分析均可,字数一般不少于5000字。
文件格式为word文档。具体内容包括:论文题目、作者姓名、工作单位、通讯地址、邮政编码、电话、中英文论文摘要、关键词、正文、注释、主要参考文献。
3.论文须于2011年8月30日以前,与参会回执一并通过电子邮件或传真提交至分会秘书处和会务组。
4.分会秘书处将组织有关专家对所有提交论文进行是否符合本届年会主题的审议。经过审议,将向符合年会主题的论文作者发出正式的参会邀请,并将安排优秀作品的作者进行大会发言和专题研讨。
注:如果提交与本年会主题相关的综论或者其他环境法主题的论文,将不被收录到年会的资料中,敬请原谅!
三、参会人员
从环境法学分会会员中遴选出的、提交了符合本届年会主题的论文作者,以及特邀专家、学者和实务工作人员。
会务组将于2011年9月15日,向参会人员发出正式的会议通知。
四、会议时间与地点
预定时间:2011年10月14日—16日。
预定地点:山东省青岛市
注:具体地点以及会议议程将在正式会议通知中明确。
五、参会费用
本会不收取会务费、资料费,并负责会议期间的餐饮。但是,交通费和住宿费由参会人员自理。
六、有关联系方式
会务组联系方式: 环境法学分会联系方式:
联系人:孙法柏 、高 升 联系人:刘艳萍
电话:0532-86057520 电话:010—82228715
传真:0532- 86057098 传真:010—62221291
电子邮箱:shandongkeda2011@126.com 电子邮箱:zhwang.2007@yahoo.com.cn
会务接待人员的联系方式将在正式通知中公布。
中国环境科学学会环境法学分会
二〇一一年五月十二日
附件:中国环境科学学会环境法学分会会员参会回执:
回执.doc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