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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起 《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正式施行
今天起,《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正式施行。这是世界上首部以“生态环境”命名的法律。法典有哪些突破?对内蒙古绿色转型意味着什么?内蒙古台记者采访了相关专家和从业者。
今年3月12日,十四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表决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法典共1242条,设总则、污染防治、生态保护、绿色低碳发展、法律责任与附则五编,构建“源头预防—过程管控—损害赔偿—责任追究”全链条闭环管理。
中国政法大学二级教授 中国环境科学学会监事长 王灿发 《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的制定实施是运用法治方式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里程碑式成果。作为独立生态环境法律部门的统领性法典,统领各类生态环境单行法律,是构建系统完整协同统一的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核心支柱。
近年来,内蒙古生态本底持续向好。法典与内蒙古自治区《建设我国北方重要生态安全屏障促进条例》衔接,形成“国家法典+地方配套法规”双层法治保障体系。中国政法大学二级教授、中国环境科学学会监事长王灿发认为,作为我国北方重要生态安全屏障,内蒙古的这份绿色家底,需要更坚实的法治根基来守护。
中国政法大学二级教授 中国环境科学学会监事长 王灿发 《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在总则中确立了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系统治理的基本原则,对于作为我国北方重要生态安全屏障的内蒙古而言,既重塑了草原修复的治理逻辑,也为草种业规范化、产业化发展提供了顶层法律依据。
法典首创设立“绿色低碳发展编”。“十五五”开局之年,内蒙古煤炭、风光资源富集,承担着能源产业清洁转型重任,法典相关制度为全区能源结构升级、“双碳”目标落地搭建完整法治框架。
内蒙古大学生态与环境学院教授 博士生导师 赵玲 关键在于其从“末端治理”向“源头引领”的根本跨越,这在世界上是首创之举。绿色低碳发展编的相关制度,可以指导内蒙古推动煤炭等传统能源产业清洁化改造,规范新能源基地建设,助力将能源资源优势转化为绿色发展优势。
法典曾4次公开征求公众意见。此次立法过程中,内蒙古代表团关于边境牧区草原管护等诉求被完整吸纳进相关法条。全国人大代表额尔敦达来更感责任重大。
全国人大代表 锡林郭勒盟东乌珠穆沁旗嘎达布其镇尚都嘎查党支部委员 额尔敦达来 代表团的建议被采纳,我们都非常激动。这说明来自草原普通牧民的声音,国家是听得到的。法典专门完善草原保护相关制度,明确载畜量核定、生态保护补偿,以后保护草原不再只是号召,有了法律硬约束。我们牧民也要当好践行者,懂法守法,守护好我们的草原。 记者:董瑶 楚鲁 董婷婷 马滨楠 沈英杰 锡林郭勒盟融媒体中心 姜文慧 东乌珠穆沁旗融媒体中心 盖文瑛 额尔敦 原文链接:https://www.nmtv.cn/articleDetail?contentId=3777517&type=article&id=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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