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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荐中国环境科学学会环境法学分会第四届委员会候选人的通知各高校法学院系,有关环境立法、司法、行政执法机构、涉环境法研究事业单位、涉环境保护管理企业,涉环境法律业务的律师事务所以及从事环境法研究的专家和学者: 根据《中国环境科学学会章程》和《中国环境科学学会环境法学分会管理办法》规定,中国环境科学学会环境法学分会第四届换届代表大会将于2024年10月11-13日在京召开。请相关单位推荐贵单位环境法专业人员作为中国环境科学学会环境法学分会委员候选人,具有副高专业职称的环境法专家、学者也可自荐作为中国环境科学学会环境法学分会委员候选人。关于换届选举与推荐、自荐事宜,通知如下: 一、环境法学分会简介 根据《中国环境科学学会章程》和《中国环境科学学会环境法学分会管理办法》规定,中国环境科学学会环境法学分会第四届换届代表大会将于2024年10月11-13日在京召开。请相关单位推荐贵单位环境法专业人员作为中国环境科学学会环境法学分会委员候选人,具有副高专业职称的环境法专家、学者也可自荐作为中国环境科学学会环境法学分会委员候选人。关于换届选举与推荐、自荐事宜,通知如下: 二、会员基本权利义务 环境法学分会会员享有如下权利:(一)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二)参加本会组织的学术活动和其他有关活动;(三)获得本会提供的服务;(四)推荐参评中国环境科学学会优秀科技工作者奖、青年科技奖;(五)根据规定条件申报王灿发励青环境法学奖;(六)对本会工作进行监督,提出批评和建议。 环境法学分会会员应履行如下义务:(一)遵守《中国环境科学学会环境法学分会管理办法》,执行本会决议;(二)开展研究活动,提供研究成果;(三)承担本会委托的工作;(四)按规定缴纳会员费。 三、换届工作安排 在中国环境科学学会的统一领导下,环境法学分会第四次会员代表大会将于2024年10月11-13日在北京召开,会议地点:北京北邮锦江酒店,会议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土城路10号,具体换届工作由环境法学分会秘书处统筹协调。 本届大会将选举产生新一届委员会,同时还将选举产生新一届委员会组成人员即委员、常务委员、副主任委员和主任委员。已经履行了《中国环境科学学会环境法学分会管理办法》所规定的会员义务,并符合《中国环境科学学会环境法学分会管理办法》规定的各项任职条件的会员,可以通过自荐及本人所在单位推荐、建议的方式向环境法学分会申请任职委员、常务委员或副主任委员的职务。 符合上述条件,并有意愿参与任职申请的会员,请严格按照规定 时间及形式于2024年8月16日下午5点之前将本附件中的附件2《任职推荐/自荐表》(电子版无需盖章)发送至hjfxfh@163.com,附件3《任职申请统计表》(点击左下角“阅读原文”,扫描文末二维码填写后直接提交)。于2024年9月20日下午5点之前将上述任职推荐/自荐表纸质版原件(需加盖单位公章)邮寄至分会。 邮寄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土城路25号中国政法大学院内6号楼,邮编:100088。 收件人:王丽 电话:010-58903029/13520523058 中国环境科学学会环境法学分会 二〇二四年七月十八日 关于推荐中国环境科学学会环境法学分会第四届委员会候选人的通知.pdf 附件1:中国环境科学学会环境法学分会2024学术年会暨第四次会员代表大会通知 附件2:第四届委员会任职推荐/自荐表 附件3:任职申请统计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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