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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届王灿发励青环境法学奖申报通知为促进我国环境法治建设,繁荣环境法学研究和创新,激励青年环境法学者积极投身于我国环境保护和生态文明建设工作中,根据《王灿发励青环境法学奖励办法》见附件1,面向中国环境科学学会环境法学分会全体会员开展“第八届王灿发励青环境法学奖”申报和“中青年环境法学研究优秀成果汇集(第一辑)”征集工作。获奖者可以获得相应奖金、由王灿发教授签名的获奖证书和由中国环境科学学会环境法学分会颁发的入选“中青年环境法学研究优秀成果证书”。
一、励青奖项 一等奖2名,每名奖金10000元;二等奖3名,每名奖金6000元;三等奖 5名,每名奖金3000元。 二、申报范围 请详细阅读本通知附件1《王灿发励青环境法学奖励办法》的规定。有关内容择要提示如下: (一)申报人条件 凡在评奖通知确定的报名截止日前,已经加入中国环境科学学会环境法学分会、不满45周岁的会员,在国内外公开发表的环境法学研究成果,均可申报。 (二)申报成果范围 1. 成果类型 (1)学术专著(不包括教材、工具书、译著、普及读物、古籍整理作品、论文集和个人文集); (2)学术论文(不包括译文)。 2. 申报成果的要求 (1)多卷本学术专著以最后一卷出齐的时间为准,须整体申报。 (2)丛书不能整体申报,只能以其中独立完整的专著单独申报。 (3)以同一标题发表于同一刊物的系列论文,可作为论文类成果整体申报;但围绕一个专题,发表时标题各不相同的系列论文,不能整体申报,只能选择单篇论文申报。 3. 下列成果不予受理 (1)不符合申报范围要求的成果; (2)著作权存在争议; (3)违反学术规范; (4)已获励青奖一等奖的会员五年内不得再次申报本奖;已获省部级以上奖励的研究成果不得申报本奖。
三. 本届申请奖励成果的发表时间 2021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在国内外公开出版或发表的,符合《王灿发励青环境法学奖励办法》有关规定(即本通知二、申报范围)的学术专著和论文。
四、申报材料 1. 《第八届王灿发励青环境法学奖申请评审书》1份(A4纸打印),同时请将《第八届王灿发励青环境法学奖申请评审书》(Word电子版),用电子邮件发送至:hjfxfh@163.com. 请下载本通知附件二《第八届王灿发励青环境法学奖申请评审书》 2. 申报论文成果的,请提交刊载该论文的学术杂志原件一份及复印件三份。复印件应包括刊物封面、目录、全文、版权页。 3. 申报专著成果的,请提交4份专著原件。 4. 评奖活动结束后,所有获奖成果的原件将作为励青奖管理档案由分 会秘书处保管,不予退还申请人;未获奖的成果原件则根据申请人意愿处理,如申请人申请退回,退回的邮资费用自理。
五、申报费用 不收取申报人的任何费用.
六、评审结果 根据《王灿发励青环境法学奖励办法》规定的评审程序,评审结果将于9下旬在中国环境科学学会网(http://www.chinacses.org)、中国政法大学污染受害者法律帮助中心网(http://www.clapv.org)及环境法律帮助公众号公示,敬请会员关注。 颁奖仪式将于10月11-13日中国环境科学学会环境法学分会2024年第四届会员大会期间举行。
七、申报时间与方式 申报截止日期:2024年8月16日(以邮寄申报材料的邮戳日期为准)。 请特快专递寄至:北京市海淀区西土城路25号中国政法大学院内6号楼,邮编:100088。 直接报送地点:北京市海淀区西土城路25号中国政法大学院内6号楼3层6344(请提前电话联系确认)。 联系人:王丽 联系电话:010-58903029;13520523058 电子邮箱: hjfxfh@163.com
中国环境科学学会环境法学分会主任委员王灿发
二〇二四年七月十八日
附件1: 王灿发励青环境法学奖励办法.pdf 附件3: 中国环境科学学会会员入会指南.pptx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