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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气候司法实践进展研讨会”在西安举办2023年7月23日下午,“地方气候司法实践进展研讨会”在西安召开,来自生态环境部、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和陕西省生态环境厅、地方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的专家以及研究学者等50人参加了本次会议。会议由中国环境科学学会环境法学分会主办(以下简称“分会”),中国政法大学环境资源法研究和服务中心承办(以下简称“中心”),西北大学法学院协办,自然资源保护协会(NRDC)提供支持。 开幕式由分会主任委员、中心主任王灿发教授致辞。王灿发教授介绍了参会嘉宾,并对本次会议召开的背景及现实意义做了阐述。 研讨会设三个环节。分会主任委员、中心主任王灿发教授主持“国家气候司法制度进展”环节。生态环境部首席法律顾问、原生态环境部法规与标准司司长别涛先生从我国应对气候变化政策、立法和存在的问题出发,做了关于“我国气候立法进展”的报告;分会副主任委员、中国人民大学李艳芳教授介绍了“能源立法在气候变化应对中的地位”;最高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庭孙茜法官介绍了在“双碳”目标下当前能源存在的一些比较突出的法律问题,分享了“加强应对气候变化司法服务扎实推进能源绿色低碳转型—关于碳排放权、燃气特许经营权等资源环境权益质押纠纷案件的几点思考”;最高人民检察院第八检察厅易小斌检察官针对“双碳”目标下的公益诉讼应该怎么做,分享了“双碳目标背景下的生态环境检察公益诉讼进路-----应对治理气候变化中的检察公益诉讼实践”;四川大学法学院赵悦副教授从国内外比较的角度分享了“双碳背景下我国适度能动气候司法的实现路径”。 分会副主任委员兼秘书长、中国政法大学杨素娟副教授主持了“地方气候司法实践进展”环节和“讨论交流”环节。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庭张树禄副庭长针对环境资源审判中的八个问题,分享了“陕西法院气候司法审判实践探索”;陕西省人民检察院生态环境监察部刘艳容检察官介绍了凤翔县检察院提起的行政诉讼案例,分享了“陕西生态环境检察的实践探索”;陕西省生态环境厅法规与标准处王青副处长从五个方面介绍了“陕西省碳交易实践”;北京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局陈涛法官针对处置新类型案件方面时遇到的困难以及做法分享了“切实贯彻能动司法理念,执行助力绿色低碳发展----关于依法妥当处置燃气收费权等新型类财产的几点思考”。 “讨论交流”环节,西北政法大学吕江教授、西安铁路运输法院冯悦副院长、陕西省人民检察院西安铁路运输分院第三检察部南崇敬主任、商务部蒋姮研究员代表不同领域进行了充分的交流与探讨。 分会常务委员、西北大学法学院王社坤教授做了总结发言。王社坤教授表示,本次研讨会既有宏观层面的国家立法动向又有新型案件执行的微观问题,理论研究和司法实践是一个相互促进的过程,希望以后能多开这样的会,学习更多的知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