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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灿发主任应邀参加“2021·中德人权发展论坛”并作主题发言由中国人权发展基金会、德国弗里德里希·艾伯特基金会共同主办的“2021·中德人权发展论坛”3日通过视频方式举行。来自中德两国的专家学者围绕“绿色低碳发展与环境权益保障”主题进行研讨交流,中国政法大学环境资源法研究和服务中心(又称污染受害者法律帮助中心)主任王灿发教授应邀参加论坛并作主题发言。
中国人权发展基金会副理事长兼秘书长门立军在致辞中表示,推动绿色低碳发展,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包含着尊重和保障人权的丰富内容与价值追求。中国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人权理念,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建设美丽中国,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环境权利。推动绿色低碳发展、共建清洁美丽世界需要社会公众积极参与,需要国际社会加强交流互鉴,践行多边主义。德国前司法部长格梅林在发言中认为,环境保护和人权保障密切相关,面对环境污染、生物多样性丧失等全球性挑战,在环境权利保障领域,专家学者有必要加强交流沟通,互相学习借鉴有益经验。 我中心主任王灿发教授除论述了环境权的内涵、特征和性质外,还通过丰富的资料介绍了中国通过立法、行政、司法、社会等方面保护环境权利的法治保障和实践,其中也介绍了我中心通过热线电话咨询、帮助提起环境侵权诉讼、支持环保社会组织提起环境公益诉讼等方式帮助污染受害者维护合法环境权益的实践。最后他提出可以通过宪法明确规定环境权,《环境保护法》规定保护公民环境权,《大气污染防治法》《水污染防治法》《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明确规定公民享有清洁空气权、清洁水权和宁静权,人民法院通过司法解释明确环境权等途径,进一步加强对环境权的保护。 中国人民大学人权研究中心主任韩大元表示,中国高度重视环境保护,已经把生态文明理念和生态文明建设写入宪法。武汉大学环境法研究所所长秦天宝结合自身经历展示了中国环境权利保障的生动实践,并以中国应对气候变化的具体措施为例,从程序性环境权利保障和实体性环境权保障两个方面详细呈现了中国环境权利保障的法律实践。武汉大学人权研究院执行院长张万洪介绍了中国企业积极履行环境责任的相关情况。南开大学人权研究中心副主任唐颖侠等中方专家还介绍了《国家人权行动计划(2021-2025年)》有关内容,指出计划内容系统全面,具有开创性和前瞻性,不仅把环境权利独立成章,而且进一步丰富了环境权的内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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