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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环境损害鉴定评估推荐机构交流会暨汾渭平原大气治理和应对气候变化圆桌会圆满结束

2021年4月15日和16日,“生态环境损害鉴定评估推荐机构交流会暨汾渭平原大气治理和应对气候变化圆桌会”在山西太原市顺利召开,来自全国各地的环境损害鉴定评估推荐机构与大气污染和碳减排协同治理相关从业人员、山西省法院、检察院、生态环境厅的专家和行业内著名学者共计100多人参加了本次会议。会议由自然资源保护协会支持,生态环境部环境规划院主办,中国政法大学承办,山西财经大学法学院、山西省法学会环境资源和能源法学研究会协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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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分为两个单独议题。4月15日进行“生态环境损害鉴定评估推荐机构交流会”,4月16日为“汾渭平原大气治理和应对气候变化圆桌会”。

生态环境损害鉴定评估推荐机构交流会由生态环境部环境规划院於方研究员主持。生态环境部环境规划院齐霁副研究员、山东省环境保护科学研究设计院有限公司的沈浩松研究员、江苏省环保集团有限公司的章正勇高工、昆明市环境污染损害鉴定评估中心的李宗逊高工、四川省生态环境科学研究院的吕晓彤研究员分别对我国生态环境损害鉴定评估机构工作情况、评估机构发展的现状与隐忧、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江苏实践、刑事诉讼中嫁接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生态环境损害鉴定评估实践中的问题及思考做了阐述,生态环境部环境规划院徐伟攀博士对大气污染虚拟治理成本法要点进行了解析,环境科学研究院的徐灏龙正高工、山西省环境污染损害司法鉴定中心的蔡宣琨副主任、绍兴市环保科技服务中心的王挺杨工程师、重庆市生态环境科学研究院的肖入峰正高工和江苏省环保集团有限公司的董浩工程师分别介绍了各自机构在实践过程中遇到的较为典型的大气生态环境损害鉴定评估案例并进行了交流。中国政法大学教授、最高人民检察院授牌中国政法大学检察公益诉讼研究基地主任王灿发做了精彩点评。

“汾渭平原大气治理和应对气候变化圆桌会”分为三个环节:构建汾渭平原大气环境与气候变化法律政策机制、助推汾渭平原“供暖蓝”、汾渭平原大气与气候治理相关建议。圆桌会进行了简短的开幕式,山西省法学会环境资源和能源法学研究会王凌文副会长主持,自然资源保护协会张洁清主任、生态环境部环境规划院於方研究员、中国政法大学、最高人民检察院授牌中国政法大学检察公益诉讼研究基地主任王灿发教授和山西财经大学任中秀教授分别作为支持方、主办方、承办方和协办方代表致辞,期待各位与会专家建言献策,为碳达峰、碳中和助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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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构建汾渭平原大气环境与气候变化法律政策机制”环节,来自国家气候战略中心的柴麒敏研究员、原山西省生态环境厅侯正伟总工、山西省能源局法制和改革处栾振兴主任、生态环境部环境规划院於方研究员、中国政法大学王灿发教授、山西省检察院白建云检察官和山西省社会科学院曹海霞所长做了发言,分享了我国新气候目标下能源转型政策、资源型地区转型的必由之路、山西省生态环境和能源转型发展的思路和目标、生态环境损害赔偿促进环境和气候目标实现、应对大气污染和气候变化法律机制、检察公益诉讼助力汾渭平原大气污染防治和“十四五”山西能源转型发展研究等相关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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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助推汾渭平原供暖蓝”环节,来自山西科城产业创新研究院秦艳主任、生态环境部环境规划院宋玲玲主任、中国农村能源行业协会任彦波副秘书长和环保组织“空气侠”发起人赵亮分享了山西省散煤治理成果和十四五规划、汾渭平原地区清洁取暖补贴机制、汾渭平原农村地区民用散煤治理调研以及汾渭平原“守护家乡蓝”应对气候变化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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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一个环节“汾渭平原大气与气候治理相关建议”,王灿发教授主持邀请与会专家就多方共治应对汾渭平原大气与气候治理进行热烈讨论,来自最高人民检察院二级检察官王天颖、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的卜文礼庭长等分享了国家和地方相关政策以及各自在工作中的体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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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在大家意犹未尽、依依惜别中圆满结束。与会专家认为在当前国际国内大背景下,会议的召开非常及时,希望以后能够继续深入探讨和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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