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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法学分会第七届“励青环境法学奖”申报通知为促进我国环境法治建设,繁荣环境法学研究和创新,激励青年环境法学者积极投身于我国环境保护和生态文明建设工作中,根据《励青环境法学奖励办法》,面向中国环境科学学会环境法学分会全体会员开展第七届“励青环境法学奖”申报工作。
一、励青奖项 一等奖2名,每名奖金10000元;二等奖3名,每名奖金6000元;三等奖 5名,每名奖金3000元。
二、申报范围 请详细阅读本通知附件1《励青环境法学奖励办法》的规定。根据有关规定择要提示如下: (一)申报者 凡在评奖通知确定的报名截止日期前,已经加入中国环境科学学会环境法学分会、不满45周岁的会员,在国内外公开发表的环境法学研究成果,均可申请参加评奖。 (二)申报成果范围 1. 成果类型 (1)学术专著(不包括教材、工具书、译著、普及读物、古籍整理作品、论文集和个人文集); (2)学术论文(不包括译文)。 2. 申报成果的要求 (1)多卷本学术专著以最后一卷出齐的时间为准,须整体申报。 (2)丛书不能整体申报,只能以其中独立完整的专著单独申报。 (3)以同一标题发表于同一刊物的系列论文,可作为论文类成果整体申报;但围绕一个专题,发表时标题各不相同的系列论文,不能整体申报,只能选择单篇论文申报。 3. 下列成果不予受理 (1)不符合申报范围要求的成果; (2)著作权存在争议; (3)违反学术规范; (4)已获励青奖一等奖的会员五年内不得再次申报本奖;已获省部级以上奖励的研究成果不得申报本奖。 三. 本届奖励成果的发表时间 2019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在国内外公开出版或发表的、符合《励青环境法学奖励办法》有关规定(即本通知“二、申报范围”)的学术专著和论文。
四、申报材料 1. 邮寄提交《第七届励青环境法学奖申请评审书》1份(A4纸打印),同时,将《第七届励青环境法学奖申请评审书》的Word电子版提交至:hjfxfh@163.com 《第七届励青环境法学奖申请评审书》请下载本通知附件二! 2. 申报论文成果的,请邮寄提交刊载该论文的学术杂志原件一份,以及将该论文电子版的PDF文档或者知网的链接地址发送至:hjfxfh@163.com 3. 申报专著成果的,请邮寄提交4份专著原件。 说明:评奖活动结束后,所有获奖成果的原件将作为励青奖管理档案由分会秘书处保管,不予退还申请人;未获奖的成果原件则根据申请人意愿处理,如申请人申请退回,退回的邮资费用自理。
五、申报费用 不收取申请人的任何费用.
六、评审结果 根据《励青环境法学奖励办法》规定的评审程序,评审结果将在7月下旬于中国环境科学学会网(http://www.chinacses.org)、中国政法大学污染受害者法律帮助中心网(http://www.clapv.org)公示。 颁奖仪式将于2021年8月18-19日在西安市召开中国环境科学学会环境法学分会2021年学术年会期间举行。
七、申报时间与方式 申报截止日期:2021年5月30日(以申报材料的快递收件时间和电子邮件的发出时间为准)
邮寄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直门北大街甲1号院1号(依都阁)20B 邮编:100088 联系人:王丽 联系电话:010-62210149;13520523058 传真:010-62221291 电子邮箱: hjfxfh@163.com
中国环境科学学会环境法学分会 二〇二一年四月十三日
附件一《励青环境法学奖励办法》 附件二《第七届励青环境法学奖申请评审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