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作者: clapv 发布时间:2019-10-31 浏览次数:1538次 信息来源:clapv
为深入贯彻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落实党中央关于我国生态环境保护的相关政策,推动中国生态文明建设,应对气候变化带来的环境保护问题及气候变化诉讼难题,值中国政法大学环境资源法研究和服务中心20周年之际,中华环境保护基金会与中国政法大学于2019年11月合作开展“环境公益诉讼与气候变化论坛暨中国政法大学环境资源法研究和服务中心20周年圆桌会(以环境公益诉讼与气候变化应对为核心)”,由中国政法大学环境资源法研究和服务中心承办。
本次会议将邀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最高人民法院、生态环境部及国内外著名高校法学院等单位(部门)有关领导和专家学者对环境法治20年进行回顾与整理,会议将对我国环境公益诉讼现状及未来展望进行研讨,并就环境公益诉讼与气候变化议题进行深入讨论与分析,对国内外气候变化诉讼经验进行剖析,以应对日益增多的气候变化诉讼。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时间和地点
会议时间为2019年11月16日—11月18日,为期3天,11月15日报到,11月19日离会。
会议地点在北京,具体会议地址将在报名后通知。
二、参会人员
本次会议人数为100人左右,针对中国环境法律工作密切相关的一线工作人员,优先安排人民法院从事环境资源案件审判的法官、从事环境公益诉讼的检察官和基层生态环境行政机关的相关工作人员,也吸收具备环境民事公益诉讼主体资格的环保民间组织从业人员和律师。
三、会议费用
本次会议不收取任何费用,食宿费用由主办方承担,往返交通费用自理。
※注:主办方提供的住宿房间是双标间,如学员需要住单间可由主办单位协助预订,学员自行承担费用。
四、报名程序及材料
报名者,请将报名回执(见附件)作为附件发至邮箱office@clapv.org,邮件命名方式为“气候变化论坛暨CLAPV20周年+单位+姓名”,报名截止日期为11月8日。
会务组将以电子邮件的方式通知报名人员是否参会,请报名人员及时查看报名回执中填写的电子邮箱。
五、会议安排
(一)入住:
接到参会通知的参会人员,若在报名回执上是否住宿处填写“是”,请在2019年11月15日14:00之后在入住酒店凭有效身份证办理入住。(住宿地点邮件另行通知)
(二)会议地点:
请所有参会人员在会议第一天11月16日早上8点半至9点于会场签到。
六、其它事项
其他未尽事宜,可联系:中国政法大学环境资源法研究和服务中心杨菲、田文鹏:010-62210149,18910776612,邮箱:office@clapv.org
中华环境保护基金会 中国政法大学
环境资源法研究和服务中心
2019年10月28日 2019年10月28日
附件:
报名回执.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