污染受害者法律帮助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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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地铁十四号线工程西段未验先投遭处罚

发布作者: clapv    发布时间:2019-1-3    浏览次数:3208次   信息来源:clapv


    2018年3月中旬,中国政法大学污染受害者法律帮助中心(以下简称“中心”)接到北京市丰台区大井地铁站附近居民反映,自北京地铁十四号线工程西段运行以来,居民长期受到噪声、振动污染影响,请求中心给予法律援助。中心律师和中国政法大学环境法律诊所同学于2018年4月1日来到现场勘查,并接受委托对居民进行法律援助。

      

    实地调查  

    我们经过案件调查后确认,由北京市轨道交通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建设,北京京港地铁有限公司负责运营的北京地铁十四号线工程西段于2013年配合第九届中国(北京)国际园林博览会开幕已正式运行至今达五个年头,但是一直未进行竣工环保验收监测,未提出验收申请,未通过竣工环保验收,持续处于违法运行的状态。为了确保该项目在符合国家和地方的环保要求下运行,2018年4月8日,本中心协助当事人向丰台区环保局寄送行政履职申请书,要求查处地铁14号线工程西段未验先投问题。同年6月3日,丰台区环保局回复表示该案由北京市环境保护局立案调查中。为督促查处工作的落实,同年11月1日中心再次协助当事人向生态环境部提出行政执法监督申请。
    同年12月19日,当事人收到生态环境部的回复得知北京市环保局对北京市轨道交通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地铁十四号线工程项目进行了现场检查,确认了其主体工程未经过环保验收即投产的事实,认为其违反《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十九条“先验收、后投产”的规定。此后,环保局依北京市轨道交通建设管理有限公司申请举行了听证会,驳回其更换处罚主体、不予处罚的申辩意见,最终于2018年12月12日做出处罚决定,责令北京市轨道交通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地铁十四号线工程西段六个月内改正违法行为,并处三十五万元罚款(京环保监察罚字〔2018〕29号)。同时,对直接负责主管人员处以五万元罚款(京环保监察罚字〔2018〕36号)。中心将继续关注地铁十四号线工程项目的验收改正情况。

    
    投诉居民的居民楼距离十四号线工程西段仅有22米

案件相关链接:
1. 北京市环保局行政处罚公示:
http://services.bjepb.gov.cn/eportal/ui?pageId=1323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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