污染受害者法律帮助中心

Center for Legal Assistance to Pollution Victims

文章
  • 文章
搜索
首页 >> 新闻中心 >>工作动态 >>2017 >> CLAPV支持起诉抚仙湖保护案 玉溪市中院一审开庭
详细内容

CLAPV支持起诉抚仙湖保护案 玉溪市中院一审开庭

发布作者: 钟馨轩 、祝文贺    发布时间:2017-9-28    浏览次数:6043次   信息来源:clapv


    2017年9月28日上午,云南省玉溪市中级人民法院在第三法庭依法公开开庭审理中国政法大学环境资源法研究和服务中心(又称“污染受害者法律帮助中心”“CLAPV”)支持起诉的原告北京市朝阳区自然之友环境研究所诉被告云南江川仙湖锦绣旅游物业发展有限公司环境民事公益诉讼一案,CLAPV中心公益志愿律师戴仁辉、祝文贺代理原告出庭参加诉讼,玉溪市人大代表、玉溪市政协委员、玉溪市区县人民法院、玉溪市人民检察院、玉溪市公安局水务分局、玉溪市县抚仙湖管理局、玉溪市县环保局等单位工作人员近百人参加旁听。
本案支持起诉单位中国政法大学环境资源法研究和服务中心,向法庭提交书面支持原告起诉意见书,支持原告提起诉讼。

     
    在美丽神奇的西南边陲云南省,滇池、洱海、抚仙湖等九大高原湖泊犹如一颗颗闪亮的明珠,镶嵌在多姿多彩的红土大地上,九大高原湖泊中,抚仙湖是中国最大的深水型淡水湖泊,珠江源头第一大湖,属南盘江水系,位于云南省玉溪市澄江、江川、华宁三区县之间,距昆明80多公里。抚仙湖是一个南北向的断层溶蚀湖泊,形如倒置葫芦状,两端大、中间小,北部宽而深,南部窄而浅,中呈喉扼形。湖面积216.6平方公里,湖水平均深度为95.2米,最深处有158.9 米,湖容量达206.2亿立方米,相当于12个滇池的水量,6倍的洱海水量,太湖的4.5倍,占云南九大高原湖泊总蓄水量的72.8%,占全国淡水湖泊蓄水量的9.16%。抚仙湖水的补给除靠雨季四周沟溪汇集外,湖岸周围还有大量的地下泉水涌出。抚仙湖水清澈纯净,属于一类水,透明度平均为5-6米,最大可达12.5米,是我国内陆淡水湖中水质最好的湖泊之一,是全球同纬度地区唯一的一类水质湖泊,居云南省湖泊之冠。
    2016年11月23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发布《中央第七环境保护督察组向云南省反馈督察情况》,指出抚仙湖3处违规建设问题:其中之一是,2013年5月,玉溪市城市规划建设委员会批准仙湖锦绣项目,在抚仙湖一级保护区违规建成售楼部、景观水池、人工沙滩等,涉及建筑面积约1.3万平方米,而且项目选址属于“四退三还”(退塘、退田、退人、退房,还湖、还林、还湿地)范围。
    2017年2月22日,云南省玉溪市中级人民法院受理原告北京市朝阳区自然之友环境研究所对仙湖锦绣项目建设单位云南江川仙湖锦绣旅游物业发展有限公司提起的环境民事公益诉讼一案,2017年5月18日,玉溪中院及原被告双方到项目地点现场勘验。现场勘验后,原告提出增加诉讼请求申请书,并提供了政府信息公开获取的新的证据。2017年9月21日,玉溪中院通知,将在2017年9月28日开庭审理本案。
    本次庭审,玉溪中院由审判员潘万江担任审判长、审判员范兴林、人民陪审员丁艳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原告方陈述事实理由和诉讼请求,被告答辩后,审判长总结本案争议焦点,原被告双方围绕焦点进行了举证质证。人民陪审员宣读了玉溪中院两次现场勘验的笔录和展示现场照片。审判员对案件的诉讼请求和案件问题进行询问。进入法庭辩论阶段,原告和被告针对庭审焦点,展开辩论。最后陈述结束后,审判长宣布休庭,未当庭作出裁判。


关注微信公众号

服务时间:周一至周五(8:30—11:30;2:00— 4:30 

联系热线:86-10-62267459

公司邮箱:office@clapv.org

公司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土城路25号

Copyright @ 2018 . All rights reserved. 

本站已支持IPv6 技术支持: 点众互动 | 管理登录
seo se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