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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场研讨会,听完简直动力满满!

发布作者: 污染受害者法律帮助中心    发布时间:2016-6-16    浏览次数:2651次   信息来源:绿家园

上周,绿家园参与了由中国政法大学环境资源法研究和服务中心在京主办的环境公益诉讼研习班,学习并参与了环境公益诉讼案件的调查、研究方法等与环境公益诉讼有关的工作。


中国环境公益诉讼的中坚力量,是不是很靓!

此次会议,绿家园参会小伙伴表示通过不断学习适合国情的选案策略与方法,在选案时需考虑的因素可量化到具体分数,可操作性强,为以后提起公益诉讼提供了切实可行的指导。守护美丽家园,感觉背后支撑的力量更坚实了一些,法治守护中国,我们正在一步步推动着改变。


会议邀请到了国内外的专家分享他们的经验,全程干货满满哦!



研讨会参与专家将他们的诉讼实践经验贯穿于公牛鳟鱼案件、燃煤电厂系列案件、火电厂案件、煤层气案件等典型案件,在生动鲜活的案例中可以汲取到诸多可借鉴的办案思路和手法,特别是当案件取证困难时与当地居民的配合、环保组织如何发挥作用等。在互动环节专家们回答了提起诉讼时多个原告和组织如何协调、律师如何与地方NGO合作并增强其能力、如何运用科学证据、如何在环境公益诉讼中与环境专家学者合作、社会组织提起的环境公益诉讼如何与检察院提起的环境公益诉讼相协调和衔接等问题。


                                      Jack Tuholske 教授

刚起步的环境公益诉讼,其实我们做的很给力

在提问互动环节,就目前我国的环境公益诉讼进展,佛蒙特法学院Jack Tuholske 教授在回答提问时指出:现在看起来成百上千件的环境案件是二三十年来不断积累的,在他们国家起步之初前十年进展是缓慢的,可能也仅仅是寥寥个案的不断努力、突破,中国刚刚起步已经做得十分不错了。我们需要更多的耐心、毅力,通过个案的累积和多方努力,司法制度和法治环境都会不断完善,环境公益诉讼案件无论数量还是质量都会有所提高。


外国专家在谈到南平案时对我国的审判表达了欣赏,羡慕我们的创新和先进,他们表示在国外可能无法得到法院支持“恢复原状”请求的判决,只是以赔偿一定金额的方式结案,我国支持生态服务功能损失费也是创新。


                        最高人民检察院民事行政检察厅刘家璞副处长

最高人民检察院民事行政检察厅刘家璞副处长在发言中表示:试点省份各地检察机关在积极践行《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改革试点方案》,投入了大量的人力和精力,取得了部分可喜的成果,当然工作过程中也碰到很多困难。希望环保社会组织能充分发挥自己的作用和在地优势,将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行为以投诉、举报等方式与检察机关沟通,检察部门也要认真对待这些案件线索,积极履职。希望多方共同作用下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制度可以早日立法,推动环境诉讼更进一步,推动我国的法治进程不断完善。


我们时刻准备着

推动环境公益诉讼有序的发展,对于提高公众参与环境保护和环境监督的积极性有重要意义,有利于推动公众有效地参与环境保护,保障和维护公共环境利益,有利于共同构建新型的环境治理模式。“生态环境事关民生福祉,美丽中国需要司法保护,让我们像保护眼睛一样保护生态环境,像对待生命一样对待生态环境,通过我们大家的共同努力,给子孙后代留下可持续发展的绿水青山。”我们希望,未来会有更多的环保组织加入进来,让公益诉讼的这支队伍愈来愈壮大,愈来愈坚实。守护家乡,我们动力满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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