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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政法大学环境资源法研究和服务中心圆满举办“2016环境公益诉讼研习班”

发布作者: clapv    发布时间:2016-6-12    浏览次数:2994次   信息来源:clapv


2016年6月7日-6月8日,中国政法大学环境资源法研究和服务中心(又称“污染受害者法律帮助中心”,以下简称“中心”)在北京虎峪园林山庄酒店召开“2016环境公益诉讼研习班”,参会人员主要有环境NGOs的代表及法律顾问、律师等共30余人。
本次研习班邀请到最高人民检察院民事行政检察厅刘家璞副处长、自然之友法律与倡导项目总监葛枫、美国环境保护总署Steve Wolfson 高级律师、佛蒙特法学院Jack Tuholske 教授和William J.Schulte、环保组织Earth Justice的Patti Goldman和Sarah Burt、美国司法部助理检察长John C.Cruden、美国司法部环境与资源司高级律师Thomas Swegle为学员们授课。 本次研习班内容为:一、环境公益诉讼的法律实践;二、环境公益诉讼的选案战略;三、环境公益诉讼中律师与原告--环保组织的关系;四、环境公益诉讼的协调与合作;五、证明责任与环境损害的科学证据;六、NGOs潜在案例的诉讼策略讨论。
首先,中心诉讼部部长刘湘教授致开幕词,随后向学员们介绍了中国环境公益诉讼法律和实践;最高检刘家璞副处长介绍了中国检察院提起的环境公益诉讼试点与实践;自然之友法律与倡导项目总监葛枫介绍了自然之友在环境公益诉讼选案方面的经验和方法。美国专家以公牛鳟鱼案件、燃煤电厂系列案件、火电厂案件、煤层气案件等典型案件为例向大家介绍了美国环境公益诉讼法律及具体实践。

     

     外国讲师授课 

     

     中国讲师授课分享
其次,提问环节,授课老师和学员们就“适合中国的选案战略和策略、环境公益诉讼中多个原告和组织的协调、如何与地方NGOs合作并增强其能力、如何运用科学证据、如何在环境公益诉讼中与科学家合作、社会组织提起的环境公益诉讼如何与检察院提起的环境公益诉讼相协调和衔接”等问题进行了深入研讨。

     

     参会人员听课 

     

     参会人员提问

     

     参会人员分享
再次,模拟实践环节,参会人员分组运用选案标准讨论潜在环境公益诉讼案件,发掘案源。

     

     NGOs潜在案例的诉讼策略讨论   
最后,中心主任王灿发教授点评本次研习班和谐高效,指出环境公益诉讼既有困难又充满希望,希望大家通过合作保护环境,促进生态文明。参会人员表示通过本次培训会学习到了许多专业知识、对环境公益诉讼的疑问也得到了解答,办案思路有所开拓,同时通过研讨和学习看到了环境公益诉讼广阔的发展前景,此次会议圆满成功!

     

     合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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