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戴仁辉律师成为中华全国律师协会环境、资源与能源法专业委员会委员

发布作者: 污染受害者法律帮助中心    发布时间:2015-6-23    浏览次数:3557次   信息来源:

     经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审核,决定吸收我中心诉讼部副部长、北京环助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戴仁辉律师为中华全国律师协会环境、资源与能源法专业委员会委员。戴仁辉律师2009年起成为我中心环境公益志愿律师,专业从事环境、生态、资源类诉讼、非诉讼法律实践业务。自2009年以来,一直被聘为中国政法大学环境法诊所法律实践课指导律师。2010年,在我中心的支持与指导下,与另外两名长期在我中心作为志愿者从事环境法律援助的公益律师发起成立了专门从事环境法律业务,并以提供环境法律援助为主要工作任务的公益性律师事务所——北京环助律师事务所。戴律师现已办理环境、生态、资源类诉讼、非诉讼法律事务百余起,具有丰富的环境法律实践经验和深厚的理论基础。所办理案件主要有福建闽侯县林某等394人诉福建省固体废物处置有限公司环境污染责任纠纷案,该案原告获得近600万元的赔偿,并使受害者全部搬离污染区域,被评为“2014年中国十大公益诉讼案”;曹某、于某诉南京禄口国际机场环境污染责任纠纷案;垃圾焚烧第一案;广东观音山国家森林公园诉环保部撤销环评批复案;广东观音山国家森林公园诉水利部信息公开案,该案获得胜诉;谢某诉江苏省环保厅环境信息公开案,该案获得胜诉,法院判决撤销省环保厅的答复;许某诉上海市环保局环境信息公开案;在全国首例民间草根组织自然之友、重庆绿色志愿者联合会诉云南陆良化工实业有限公司铬渣污染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公益诉讼案中作为公益律师团成员参与该案的办理。目前正在办理由湖南衡东法院审理的“儿童血铅超标第一案”和“镉大米案”。所办理的案件多次在《中国环境报》、《法制日报》、《第一财经日报》、《广州日报》、《民主与法制》、财新《新世纪》等报刊及《中央电视台》、《新华网》、《新浪网》、《凤凰网》等多家网络媒体上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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