污染受害者法律帮助中心

Center for Legal Assistance to Pollution Victim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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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公益志愿律师与环境NGOs法律支持网络公益研讨会

发布作者: clapv    发布时间:2015-3-6    浏览次数:4174次   信息来源:clapv


    中国政法大学环境资源法研究和服务中心(又称“污染受害者法律帮助中心”或“CLAPV”)将于2015年4月8日至12日在融金中财大酒店举办“环境公益志愿律师与环境NGOs第二届交流研讨会”,邀请全国范围内的环境公益志愿律师和环境NGOs共同研究和探讨新环境法实施后的相关问题,推动环境公益法律援助网络行动的开展。本次研讨会与第一届不同的是以环境NGOs和公益律师的经验分享、工作交流为主要内容。 

一、会议目的 
    2015年1月1日,被称为“史上最严格”的新《环保法》正式实施,环境NGOs 关心的环境公益诉讼主体资格问题也已经落地,环保部出台54项新的政策配合新《环保法》的实施。目前,按日连续处罚、限产停产、突发环境事件调查、企业环境责任公开等4部配套法规已出台与新法配套实施,这些配套政策的实施使新的环保法长出了“爪”和“牙”。在新环保法生效当日,中国政法大学污染受害者法律帮助中心支持福建绿家园和自然之友提起的福建南屏的案件在当地法院立案,这是新环保法生效后的第一起环境公益诉讼。
     为了促进环境NGOs运用法律手段开展日常工作;解决有诉讼意愿的环境NGOs缺乏专业律师这一现实问题;提升环境公益志愿律师的实践能力和业务水平;探索更加高效地解决环境纠纷的途径,促进环境公益志愿律师与环境NGOs联合行动,更好地发挥CLAPV建立的公益律师与NGOs交流平台的作用,特举办此次会议。
二、会议安排
    时 间:2015年4月8-12日,4月8日入住报道,4月12日下午离会。
    内 容:包括律师办案实务、NGOs法律风险防范、NGOs环境监测技术、环境监测数据解读、野外拓展、团队建设等相关内容。
    地 点:融金中财大酒店(北京市海淀区学院南路39号)
三、参加者
    (1)律师:参加过CLAPV举办的律师法官培训、有办理过环境案件经验的环境志愿律师和专职的环境公益律师20人。
    (2)NGOs:提起过信息公开的环境NGOs、准备提起信息公开或者环境公益诉讼的环境NGOs 20名(最好具有环境公益诉讼主体资格)。
四、费 用
    此会议是中国政法大学环境资源法研究和服务中心(又称“污染受害者法律帮助中心”)举办的公益活动,全体参会人员的往返交通费及在研讨会期间的食宿、资料费均由承办者承担,(须遵守会议纪律,能加会议全部环节),愿自费参加的除外(自费参加者费用为¥3000/人)。
    费用标准:
    交通:机构所在地至北京 往返硬卧,如硬卧时间超过14小时,经主办确认,可以乘坐飞机(限经济仓,同时段下折扣最低的机票)。北京市内只报销会议期间公共交通费用。
    餐饮:按中国政法大学对会议经费管理办法,每人每天100元以内。

五、报名办法
    欲参加研讨会的民间环保NGOs人员和律师,请认真填写附件报名回执,于3月25日之前发电子邮件至
yangfei1363@126 .com,接到报名申请后,我中心将根据报名者的基本资料,决定录取名单并于3月31日前通知被录取者。
    报名表附于邮件的附件,请下载后认真填写。
    联 系 人:杨菲
    联系电话:010-62210149
    传 真:010-62221291

                                                        中国政法大学环境资源法研究和服务中心

                                                              二零一五年三月六日

 附件:报名回执.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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