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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心环境法律援助行动网络项目获得2014福特汽车环保奖—传播奖二等奖发布作者: clapv 发布时间:2014-12-8 浏览次数:4025次 信息来源:clapv “福特汽车环保奖”由福特汽车公司举办,是世界上规模最大的环保奖评比活动之一。其前身是1983年在英国首次发起的“亨利•福特环保奖”,宗旨是鼓励各阶层人士积极参与有助于保护环境和自然资源的活动。 继2001年获得福特汽车环保奖环境教育奖一等奖后,中国政法大学污染受害者法律帮助中心(以下简称“中心”)2014年再次获得福特汽车环保奖传播奖二等奖。 2001年,中国政法大学污染受害者法律帮助成立运作的第二年,即因其在全国范围内无偿为环境污染受害者提供法律援助而获得福特汽车环保奖环境教育奖一等奖(http://www.people.com.cn/BIG5/huanbao/58/20011030/593248.html; 2014年,中国政法大学污染受害者法律帮助中心因致力于在全国范围内推动环境公益律师与环境NGO联合行动网络,以期更加快速有效地应对环境问题,再次获得福特汽车环保奖传播奖二等奖。http://www.fordgreen.com.cn/cegc/currentProjectDetail.aspx?id=2826 福特汽车环保奖评委对环境法律援助行动网络评语如下:面对环境公益组织普遍缺乏提起环境公益诉讼能力的现实,以及新的《环境保护法》带来的新机遇,环境法律援助行动网络整合了在环境维权链条上的政府、公益组织、学者、公益律师、环保技术人员,建立法律专业信息和资源分享的平台,这种环境维权领域的力量联合比起环保公益组织或者公益律师的单打独斗,将在社会上产生更大的影响,进而推动环境法治进程的发展。 该项目在中心主任王灿发教授的指导下由办公室主任田文鹏负责运作、实施,目前正在进行第二期活动。获奖后,项目负责人将考虑增加在线专家答疑活动,以更加有效地运作网络平台进行环境法律知识的共享与传播;此外,项目下的吸收环境NGO来CLAPV实习观摩活动,将增加在公益律师带领下进行实地调研和法庭实践的机会。 上一篇新环境保护法宣讲活动下一篇关于联合举办第十六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