污染受害者法律帮助中心

Center for Legal Assistance to Pollution Victim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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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公益律师与环境NGOs联合行动----招募见习环境NGO

发布作者: clapv    发布时间:2014-7-25    浏览次数:5599次   信息来源:clapv


作为一家专业的以环境法律为主要工作手段的环境NGO,中国政法大学污染受害者法律帮助中心(以下简称“中心”或“CLAPV”)在其主任王灿发教授的带领下一直在为推动环境公益诉讼而努力。近几年来,CLAPV除了继续为重大典型的受害者提供法律援助外,还将精力投入到培训环境NGO当中,帮助他们在保护环境的活动当中获得专业的法律帮助,以提升这个群体的环境法律运用能力,进而有效地推动环境保护法的实施过程中的公众参与。此外,CLAPV充分认识到光凭自己的力量,无法为全体的NGO提供快速有效的法律援助,必须调动全国范围内的环境公益志愿律师,促成环境公益律师与环境NGO联合行动,为二者搭建高效的联动网络平台、加强环境NGO与环境公益律师的合作与交流,为环境NGOs调查污染事件、提起环境行政复议和环境公益诉讼提供及时、全面、高水平的法律指导,提高环境NGOs 应用法律手段保护环境的能力的同时发挥环境公益志愿律师的积极性主动性,促成二者之间有效的互补和良性的互动。

 

在CLAPV支持下成立北京环助律师事务和CLAPV具有一批精通环境法律和环境诉讼业务的教授、副教授和律师,能够为环境NGOs法律能力建设提供智力支撑。同时,CLAPV 已连续培训律师和法官12期,参加培训的律师人400多人。北京环助律师事务所对NGO也进行了多次培训,在2012和2013年举办了三次环境NGOs培训,接受培训的环境NGO超过90人/次。接受培训的环境NGO集中于成员较多、组织机构健全、通过一定程序登记并有意愿提起或者参与环境公益诉讼的环境NGO成员,具有培训和提供咨询的丰富经验。


CLAPV将持续地促进环境公益律师与环境NGO的有效合作,有重点地培养对环境公益诉讼法律需要较大的NGO法务工作人员,并与之建立起长期合作,联合行动!基于上述目标,CLAPV和北京环助律师事务所决定免费接收环境NGO的法务工作人员来见习观摩,见习人员可以旁边律师们讨论案情;旁听资深环境律师刘湘教授对环境案件的分析和指导意见;在环境公益律师的带领下参与案件的调配和旁边案件庭审;协助环境公益律师起草相关法律文件;旁听中国政法大学环境资源法研究生的部分课程……


 CLAPV承担见习人员的往返交通硬卧费用;并为实习期间提供餐饮和住宿补贴;并可适当承担实习期间调研费用。见习期间至少一个月,可以开始的见习期间最早是2014年8月1日,最晚截止至2015年9月30日,各位环境NGO的法务工作人员如有意申请,请填写下表:

环境NGO见习申请表

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




贴照片

学历


最高

学位


见习期间


所在单位


职   务


工作职责


自我评介目前对环境法律运用的能力


希望见习后增长的技能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电子信箱


电   话     


传  真


手   机     




备注(任何的意见和建设)












联系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土城路25号

中国政法大学环境资源法研究和服务中心  100088

电    话:010-62210149       传    真:010-62221291

邮    箱:office@clapv.org   网    站:www.clapv.or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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