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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西南山地生物多样性保护法律问题分析与总结工作坊”(公益会议)的通知

发布作者: 污染受害者法律帮助中心    发布时间:2014-2-17    浏览次数:2422次   信息来源:


    中国政法大学环境资源法研究和服务中心将于2014年4月下旬在云南昆明举办“西南山地生物多样性保护法律问题分析与总结工作坊”(公益会议),本次研习班由中国政法大学环境资源法研究和服务中心主办。

中国政法大学环境资源法研究和服务中心自2012年1月开始在包括四川、甘肃、云南、青海等地的中国西南地区开展生物多样性保护法律工作。与当地的环保NGO及热心环保人士共同合作,干预当地生物多样性及生态环境破坏案例。

2012年12月10日至12月11日,中国政法大学环境资源法研究和服务中心在四川成都举办了“西南山地生物多样性保护法律理论及实务研习班”(公益培训)。邀请中国政法大学、中国环境干部管理学院、西南地区环境主管部门等从事环境立法、环境执法、环境司法和环境法研究与教学的专家、学者及知名环境律师授课。向西南地区的环保NGO代表介绍了我国环境法基本制度及生物多样性保护基本法律,并在本次会议上,与西南地区的组织建立了紧密的合作关系。

中国西南山地是大熊猫、金丝猴等多种闻名于世的动物的家园。这个地区占中国陆地面积的10%,但拥有全中国约50%的鸟类和哺乳动物以及30%以上的高等植物物种。这里是全球生物多样性最丰富的温带森林生态系统。但是近年来随着这些地区经济开发的力度不断加大,由开发和建设带来的生态破坏和生物多样性问题越来越引起国家和公众的关注,由生态破坏和资源损害引起的纠纷也日显突出。在过去的几年里,中国政法大学环境资源法研究和服务中心和环保NGO的合作伙伴们共同调查并干预了数起案例。我们希望邀请来自中国西南地区(四川、云南、甘肃、青海及西藏)及广东、广西、海南省的民间环保NGO工作人员及民间环保人士参加本次工作坊,并共同分享大家在过去几年参与生物多样性保护的案例、法律议题或立法工作的经验。

 一、费用

     工作坊是中国政法大学环境资源法研究和服务中心(又称“污染受害者法律帮助中心”)举办的公益活动之一,全体参会人员的往返交通费及在研讨期间的食宿、资料费均由承办者承担。

     二、邀请对象

     西南地区(四川、云南、甘肃、青海及西藏)及广东、广西、海南省的民间环保NGO工作人员及民间环保人士共约30名嘉宾参加工作坊。

     三、培训时间和地点

     时间:2014年4月下旬(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地点:云南昆明。

     四、报名办法

     欲参加研习的民间环保NGO人员,请认真填写报名回执,于3月15日之前发电子邮件至yue827@126.com。接到报名申请后,我中心将根据报名者的基本资料,决定录取名单并通知被录取者。

     回执表格下载:NGO报名回执.doc

     联 系 人:刘金梅

     联系电话:010-82228715-8007

     传真:010-62221291

    

                                          中国政法大学环境资源法研究和服务中心

                                                       二零一四年二月十七日

 

环保NGO报名回执.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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