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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守环境正义 帮扶弱势群体发布作者: 污染受害者法律帮助中心 发布时间:2013-8-30 浏览次数:2434次 信息来源:clapv 2006年,安徽省宿州市某地区成立多家采石场,这些采石场在没有任何相关环评手续的情况下生产经营,粉尘、噪音污染严重。受害人庞某近20亩的果园距该采石场不到500米,受粉尘污染影响,年年减产近乎绝收。庞某维权多年,一直未果。 2010年,污染受害者法律帮助中心接受庞某的求助,指派公益律师前后为其撰写6份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书,分别提交给环保、国土资源、安监、市政府等部门;同时公益律师多次接待和电话指导受害人如何维权,主动与当地政府交涉。2013年3月,庞某与污染企业、政府签订了协议,拿到了赔偿款。近日,庞某专程前来中心给律师赠送了锦旗。 至此,一个饱受7年污染的受害人终于得到了污染企业的赔偿。本案完全是通过非诉的形式加以解决的,政府正是在一次次受害人合法申请政府信息公开的压力下开始查处污染企业,最后才居间调解。本案的意义在于,非诉在环境污染案件中意义重大,特别是在受害人没有经济能力做农林污染损失鉴定而无法提起诉讼的情况下,律师的主动介入,多角度的给受害人提供帮助无疑是解决问题的重要因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