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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届环境法律实务研习班圆满成功

发布作者: clapv    发布时间:2012-12-24    浏览次数:3440次   信息来源:clapv


     2012年11月10日-——11月14日,国家法官学院、中国环境科学学会环境法学专业委员会和中国政法大学联合举办的“第十二期环境法律实务研习班”在北京圆满召开。本次研习班由中国政法大学环境资源法研究和服务中心承办,SEE基金会、美国自然资源保护委员会、法国驻华使馆、福特基金会和美国佛蒙特法学院提供支持。
主办方及相关部门的领导非常重视此期研习班,人民法院报社社长,国家法官学院副院长、中国政法大学副校长及中国政法大学民商经济法学院党委书记、SEE基金会项目官员,美国自然资源委员会中国区主任,中国政法大学环境资源法研究和服务中心主任王灿发出席开幕式并讲话,中国政法大学环境资源法研究和服务中心培训交流部部长胡静主持开幕式。
     本次研习班是中国政法大学环境资源法研究和服务中心(又称污染受害者法律帮助中心)举办的系列公益活动之一,培训的对象主要为法官、律师和环保部门的工作人员,为提高环境民间社团(NGO)运用法律手段推动环境保护的能力,本期研习班在学员范围上增加环境民间社团工作人员。主办方在为期五天的活动中,为前来参加培训的91名学员安排了“环境法治回顾和展望”、“环境纠纷处理和环境诉讼证据的收集与应用”、“环境污染损害赔偿的若干问题”、“行政性环境诉讼中的证据”、 “环境保护法的实施”、“我国环境标准的地位与作用”、“法国环境责任”、 “案例分析”等理论与实务课程。 本期研习班邀请的授课专家主要来自于人民法院报社、最高人民法院、环境保护部、北京大学和中国政法大学等,主办方同时还邀请了美国环境保护总署首席行政法官和法国驻华大使馆法律参赞分享国外在环境法领域的经验与教训。
     本期研习班在课程安排上不同于以往之处在于,在集中的大课堂授课结束后,组织了为期一天的NGO环境法律合作网络建设讨论会,参加者38人,其中NGO20人,律师7人、基金会6人、学者5人。大家就NGO如何运用环境法律推动我国环境法治建设和完善、如何加强彼此合作进行热烈讨论。
     让律师、法官和环保官员、环境NGO人员共同关注中国的自然环境现状,用法律的手段实践“环境正义”是中国政法大学环境资源法研究和服务中心,也即“中国政法大学污染受害者法律帮助中心”多年来一直坚持的理念,也期待社会各界为了实践这个目标而共同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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