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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公益见习律师(全职)发布作者: clapv 发布时间:2012-4-26 浏览次数:3876次 信息来源:clapv
环境公益见习律师(全职) 招 聘 公 告 为了培养具有公益精神的高水平环境律师,中国政法大学环境资源法研究和服务中心(又称“污染受害者法律帮助中心”(CLAPV))与有关公益机构(NRDC和CCFD)决定合作进行环境律师培养项目(Environmental Lawyer Fellow)。该项目旨在将环境律师专业化,培养具有高水平专业技能的环境律师,为环境诉讼的开展提供基础条件,并通过环境诉讼水平的提高来促进中国环境法的实施。该项目已经实施3年,效果良好。2012年将再公开招聘2名律师在污染受害者法律帮助中心专职从事环境诉讼工作两年,并与中国政法大学环境法研究生一起接受环境法专业理论的训练,工作成绩突出和英语较好者可到国外从事一段时间的实习。两年后,该律师回原单位或者原地开展环境律师业务。 现将2011年环境公益见习律师招聘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职位:环境公益见习律师(全职)2名 二、职位描述 1.实施CLAPV与NRDC和CCFD合作的公益律师见习项目; 2.完成CLAPV交给的环境法律咨询、环境案件调查、环境诉讼等公益法律服务工作,并按要求提交季度工作报告和年度工作报告; 3.组织、参与有关的研讨会、培训和相关的研究任务; 4.旁听环境法研究生课程并参与有关的讨论; 5. 完成CLAPV交办的其他相关工作。 三、职位要求: 1.认同CLAPV的公益理念,热心环境保护事业,愿意为环境保护公益法律事业服务; 2.具有高度的工作责任心、事业心和团队协作、开拓创新精神,以及良好的沟通、表达能力,吃苦耐劳,诚实守信; 3.能熟练使用办公软件、办公自动化设备; 4.具有一定的研究能力和较好的外语水平; 5.具有扎实的法律专业基础知识和较强的办案能力,能独立开展诉讼业务; 6.持有律师执业证书,并有三年以上专职律师工作经验,最好有代理环境案件的经历; 7. 所在的律师事务所同意其参加环境律师见习项目并支持其承办环境法律帮助案件。 8. 在见习期间,不从事商业法律业务。 四、待遇及工作地点 1.环境公益见习律师实行月工资制(6000-8000元/每月),租房及办案交通、通讯等费用另行补贴; 2.见习期为2年,从正式签订环境公益见习律师协议之日开始计算; 3.办公地点在CLAPV办公室或者CLPAV指定的办公场所。 五、报名办法 1.报名截止日期:2012年5月10日16:00。 2.报名方式:应聘者可通过传真或电子邮件方式报名。 符合条件且有意应聘者请进入中国政法大学环境资源法研究和服务中心网站(http://www.clapv.org),下载并填写《中国政法大学环境资源法研究和服务中心公益见习律师报名表》环境公益见习律师报名表(2012).doc,于报名截止日期前通过以下方式报名: (1)传真报名:010-62221291 (2)电子邮件报名:请将报名表发送至:office@clapv.org。邮件标题请注明:“(应聘者姓名)报名环境公益见习律师”字样. 3.收到报名材料后,我中心将根据应聘者的基本资料确定面试名单,并于5月12日之前发送面试通知。 4.特别提示:个人简历和其它材料暂不需要,请勿发送。但是,进入面试的应聘者在面试时须提供以下证明材料原件: (1)《中国政法大学环境资源法研究和服务中心公益见习律师报名表》; (2)本人律师执业证书; (3)本人曾办理环境污染案件的证明材料; (4)本人正式公开发表的文章; (5)所在律师事务所的支持信。
联系人: 田文鹏 王玲 联系电话:010-62210149 ;010-82228715 E-mail:office@clapv.org
中国政法大学 环境资源法研究和服务中心 二零一二年四月二十五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