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作者: clapv 发布时间:2012-4-24 浏览次数:3539次 信息来源:clapv
云南省高院副院长田成有率课题组来我中心进行调研
2012年4月19日,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田成有率课题组一行三人来到中国政法大学环境资源法研究和服务中心(以下简称“中心”)参观访问并进行课题调研。课题研讨会在中国政法大学学院路校区教学楼召开,副校长张保生出席研讨会并致欢迎词。
来访的云南省课题调研组成员有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田成有、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行政庭副庭长沈竞舟及审判员侬俊杉。中心主任王灿发带领咨询部部长马燕、诉讼部部长刘湘、培训交流部部长胡静、研究开发部部长于文轩及诉讼部副部长戴仁辉欢迎田成有副院长的到来并共同进行了课题研讨。
本次课题研讨会的主题为“环境污染侵权责任法律适用问题”。在研讨会正式开始前,副校长张保生代表学校欢迎田院长一行的到来,并表示司法实践部门到高校调研是符合教育部所提倡的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精神的行为,是学以致用的表现。张保生副校长还表示,希望在未来能够和云南省高院在多方面达成有深度、可持续的合作意向。
田成有副院长向与会嘉宾介绍了云南省目前的环境现状、环境法庭的成立、现状、取得的成绩和目前面临的困难及公益诉讼在云南的发展情况等。随后,沈竞舟副庭长介绍了云南省高院所承担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环境污染侵权责任法律适用问题” 研究课题的进展情况,并邀请在会专家就课题报告提出意见和建议。
在听完沈竞舟副庭长的介绍之后,中心主任王灿发教授向调研组成员介绍了中心就该课题所进行的专题划分和研究进展,并列举了多年来中心所办理的多起经典案例和这些案例所反映的我国环境法律制度和司法实践中的问题,特别介绍了中心如何将通过办理实际案例所累积下来的经验转而应用到立法中去,用鲜活的案例说服立法者,从而推动环境法治发展的历程。马燕副教授、刘湘教授、胡静副教授、于文轩副教授和戴仁辉律师分别从不同的角度针对课题报告提出了详实、有针对性的意见。
田成有副院长及课题组成员最后表示,各位教授及律师对于环境污染侵权责任的法律适用问题都有深入的思考,通过本次课题研讨会上的经验分享获益良多,希望日后能够与中心有更多的合作机会。
供稿:中国政法大学污染受害者法律帮助中心
2012-4-23
田院长参观中心
张保生副校长讲话
会场
田院长及沈庭长
合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