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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届环境法律实务研习班圆满成功

发布作者: clapv    发布时间:2011-12-2    浏览次数:4152次   信息来源:clapv


     2011年11月26日-——11月30日,国家法官学院、中国环境科学学会环境法学专业委员会和中国政法大学联合举办的“第十一期环境法律实务研习班”在北京圆满召开。本次研习班由中国政法大学环境资源法研究和服务中心承办,美国自然资源保护委员会、福特基金会、法国驻华使馆和美国佛蒙特法学院提供支持。
     主办方及相关部门的领导非常重视此期研习班,人民法院报社社长,国家法官学院副院长、中国政法大学科研处领导及中国政法大学民商经济法学院领导、美国自然资源委员会中国区主任,法国驻华使馆技术合作专员,中国政法大学环境资源法研究和服务中心主任王灿发出席开幕式并讲话,中国政法大学环境资源法研究和服务中心培训交流部部长胡静主持开幕式。
     本次研习班是中国政法大学环境资源法研究和服务中心(又称污染受害者法律帮助中心)举办的系列公益活动之一,培训的对象主要为法官、律师和环保部门的工作人员。主办方在为期五天的活动中,为前来参加培训的91名学员安排了“我国环境立法的若干问题”、“环境保护法的实施”、“我国海洋环境污染案件的审理”、“我国环境法律基本制度”、 “环境纠纷处理和环境诉讼证据的收集与应用”、“我国环境标准法律制度研究”、“美国环境损害赔偿——以墨西哥湾漏油为切入点”和“环境污染损害赔偿案例分析”等理论与实务课程。 本期研习班邀请的授课专家主要来自于人民法院报社、最高人民法院、环境保护部、北京大学和中国政法大学等,主办方同时还邀请了美国高级律师分享国外在环境法领域的经验与教训。 
     让律师、法官和环保官员共同关注中国的自然环境现状,用法律的手段实践“环境正义”是中国政法大学环境资源法研究和服务中心,也即“中国政法大学污染受害者法律帮助中心”多年来一直坚持的理念,也期待社会各界为了实践这个目标而共同努力。

          

                                                          开幕式

 

                                                            研习班学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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