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作者: 污染受害者法律帮助中心 发布时间:2011-4-11 浏览次数:3197次 信息来源:clapv
旨在促进海峡两岸环境、资源与能源法学科的发展,培养和造就卓越的环境法学人才的“中达环境法学者计划”已于2011年4月1日正式启动。该计划是台达环境与教育基金会携手清华大学、北京大学、中国人民大学、中国政法大学、武汉大学、中南财经政法大学、上海交通大学、郑州大学以及台湾大学、台北大学等两岸10所重点大学(简称“受邀高校”)合作设立,关注中国环境法的学科建设与发展,通过奖励中国大陆及台湾地区环境法学科中有较好成绩和创新思维的教学与研究人才,支持他们耕耘讲坛,潜心学术,为中国环境法治建设的跨越式发展做出贡献。
作为“中达环境法学者计划”的第一批“受邀高校”之一,我校的环境法学教师和硕士、博士研究生除了可以参加大陆及台湾地区的两岸学术性研讨会“中达环境法论坛”之外,还可以申请“中达环境法学者计划”所设奖项。其中,教授或副教授可以申请“中达环境法学者奖”,获奖者每年可以得到10万元资助,连续三年;具有博士学位的青年教师可以申请“中达环境法青年学者奖”,获奖者一次性奖励5万元;硕士、博士研究生可以申请“中达环境法学位论文奖学金”,每个学校3~5人,每人奖励3000~5000元;“中达环境法优秀学位论文奖”,每人可获奖金5000元。据悉,2011年“中达环境法学者奖”和“中达环境法青年学者奖”已经开始申请,截止日期为2011年5月16日,我校的环境法学教师可以积极申报。详情可登陆台达环境与教育基金会网站:http://www.deef.com.cn/info/content.asp?infoId=5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