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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委托法大环境法研究所起草环境侵权责任的司法解释

发布作者: 钟馨轩    发布时间:2011-4-7    浏览次数:3412次   信息来源:clapv

    近日,中国政法大学环境资源法研究所收到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室《关于委托对环境污染侵权责任法律适用起草司法解释的函》,正式委托中国政法大学环境资源法研究所对《侵权责任法》等法律中有关环境污染侵权责任的规定起草司法解释的专家建议稿。司法解释将主要针对的问题包括:明确环境污染侵权诉讼的原告主体范围;统一《侵权责任法》与《民法通则》、《环境保护法》、《水污染防治法》、《大气污染防治法》、《海洋环境保护法》以及《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的法律适用,明确环境污染侵权责任的归则原则;确定环境污染行为与损害后果之间因果关系的判断标准;明确环境污染侵权诉讼的举证责任分配原则;确定环境污染侵权责任的责任承担方式;划分环境污染数人侵权的责任;明确环境污染侵权诉讼裁判文书的效力范围;协调环境侵权民事诉讼与行政诉讼的关系;建立健全环境污染诉讼与非诉讼纠纷解决衔接机制。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室要求受托方应于2011年12月20日前提出该司法解释的专家建议稿和配套的调研报告。
    据了解,中国政法大学环境资源法研究所所长王灿发教授正在组织力量对起草该司法解释进行调研和其它起草准备工作。(钟馨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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