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作者: 刘艳萍 发布时间:2010-12-28 浏览次数:4345次 信息来源:clapv
2010年12月7日, 中心志愿律师戴仁辉、刘艳萍赴上海参加由上海市黄浦区法院举办的许太生诉上海市环境保护局政府信息公开一案的申诉信访听证会。来自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的法官,上海市黄浦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特邀听证员及黄浦区法院法官组成本次听证会的听证小组。信访人许太生、信访相对人上海市环保局代表及信访汇报人黄埔法院两名法官参加了本次听证会。本次听证会由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法官主持,听证小组在听取信访人陈述本案的事实之后,听取了信访代理律师认为上海市环保局应当就信访人申请的政府信息进行公开,一审法院黄浦区法院在案件审理过程中存在事实认定错误的,法律适用错误代理意见。之后,听证小组也听取了信访相对人上海市环保局和信访汇报人上海市黄埔区法院的陈述。在综合各方对案件事实的陈述和案件处理的意见后,听证小组成员详细询问了信访人许太生的诉求,并向信访相对人即原审被告上海市环保局了解其不同意通过判决的方式将政府信息向信访人公开,而同意以信访人息诉罢访为前提,向信访人公开其所申请的政府信息的原因和理由。听证会进展的紧张而有序,在一问一答中,案件中存在的事实问题和法律问题在不断的明朗化。最后,信访相对人上海市环保局愿意向信访人许太生公开其所申请的政府信息,信访汇报人黄埔区法院愿意就信访人一直以来为不断维权获取政府信息而付出的人力、财力和物力提供一定经济补偿的问题进行协商,并在听证会后双方努力推动问题的解决。至此,案件纠纷有望得到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