污染受害者法律帮助中心

Center for Legal Assistance to Pollution Victims

文章
  • 文章
搜索
首页 >> 新闻中心 >>工作动态 >>2010 >> 中心志愿律师代理氟中毒污染受害人出庭诉讼
详细内容

中心志愿律师代理氟中毒污染受害人出庭诉讼

发布作者: 刘艳萍    发布时间:2010-12-17    浏览次数:3707次   信息来源:clapv

     2010年12月16日上午,湖北省黄石市阳新县董恩家、董烟玲诉阳新阳华铝业有限公司环境污染侵权纠纷一案在阳新县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中心志愿律师谢虹、刘艳萍代理两名原告出庭诉讼。庭审过程中,原告代理律师出示了大量证据证明被告在生产过程中,存在长期违法生产、非法排污的行为并造成周边环境遭受严重污染的事实,同时举证证实原告身体遭受氟中毒的事实及其程度,以及治疗、修复应当发生的各项费用,但被告方自始未提交任何证据。在庭审中,原被告双方争议的焦点聚集在:原告患氟斑牙的事实及原告修复美化氟斑牙应当发生的医疗费数额上,为此双方展开激烈的辩论。庭审持续了2个多小时,法庭宣布择日宣判。


关注微信公众号

服务时间:周一至周五(8:30—11:30;2:00— 4:30 

联系热线:86-10-62267459

公司邮箱:office@clapv.org

公司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土城路25号

Copyright @ 2018 . All rights reserved. 

本站已支持IPv6 技术支持: 点众互动 | 管理登录
seo se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