污染受害者法律帮助中心

Center for Legal Assistance to Pollution Victims

文章
  • 文章
搜索
首页 >> 新闻中心 >>工作动态 >>2010 >> 环境信息公开测试结果分析研讨会圆满成功
详细内容

环境信息公开测试结果分析研讨会圆满成功

发布作者: 刘金梅    发布时间:2010-12-9    浏览次数:3979次   信息来源:clapv


    2010年11月21日,中国政法大学环境资源法研究和服务中心同国际组织第十九条合作举办的“环境信息公开测试结果分析研讨会”在北京顺利召开。会议邀请了若干民间环保团体和多名环保官员及民间环保人士共同参与,就自7月中旬开始开展的“环境信息公开测试项目”进行分析总结,并就我国目前的信息公开状况进行讨论。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环境信息公开办法(试行)》在中国已经生效两年多。为了解环境信息公开的薄弱环节,推动环保部门和企业环境信息公开工作依法展开,以及加强民间组织行使知情权的能力,中国政法大学环境资源法研究和服务中心和国际组织第十九条(ARTICLE)于2010年合作“中国环境信息公开”项目,此项目有四个部分:1、为地方官员与民间环保组织提供环保信息公开测试活动。2、与各地民间环保组织合作开展环境信息公开测试活动。3、举行环境信息公开研讨会。4、出版中国环保信息公开书籍。
    2010年5月7日——8日,中国政法大学环境资源法研究和服务中心和第十九条组织合作在北京香山举行了环境信息公开培训交流会,共培训了47名来自若干省份的民间环保组织人士和环境保护官员。培训交流结束后,该项目立即启动了环境信息公开测试活动。参与培训的各家机构积极参与测试活动。最后执行测试的环保组织为:甘肃绿色志愿者之家、绿色北京、重庆青年环保协会、河北绿色知音、云南昭通市环境资源保护协会、新乡市环境保护志愿者协会、自然之友上海小组,环境信息公开测试活动从2010年7月开始,9月结束,测试目标为当地的环保部门与大型企业。
    环境信息公开测试活动结束后,中国政法大学环境资源法研究和服务中心与第十九条组织合作完成了《环境信息公开测试总结报告》,并组织召开了测试结果分析研讨会。
    综观各环保组织的测试报告,我国环境信息公开目前的主要特点和问题有:1、政府环境信息公开行动与理念有改进。2、污染排放情况信息最难获得。3、信息不够完整及时、回复超时限。4、企业环境信息严重滞后。5、环保部门未能满足公众信息需求。
    根据测试的结果与观察,要促进我国环境信息公开制度的进一步完善还需要环保部门进一步改进理念,同时需要各环保组织积极申请信息公开,推动信息公开法律法规的实施。“阳光是最好的防腐剂”。环境信息公开制度是监督环境主管部门和企业严格遵守环境法律法规,履行法律义务的前提,它的良好运行也需要全社会的共同推动。

        


关注微信公众号

服务时间:周一至周五(8:30—11:30;2:00— 4:30 

联系热线:86-10-62267459

公司邮箱:office@clapv.org

公司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土城路25号

Copyright @ 2018 . All rights reserved. 

本站已支持IPv6 技术支持: 点众互动 | 管理登录
seo se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