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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届环境法律实务研习班圆满成功

发布作者: 刘金梅    发布时间:2010-12-7    浏览次数:4180次   信息来源:clapv

    2010年11月17日,由国家法官学院、中国政法大学和中国环境科学学会环境法学分会主办,中国政法大学环境资源法研究和服务中心承办的“第十届环境法律实务研习班”圆满结束,本次公益研习班自11月12日开始,为期5天,共培训来自全国各地的学员100人,其中法官36人,环保官员22人,NGO1人,律师41人。
本次公益研习班的顺利召开得到了美国自然资源保护委员会、法国驻华使馆和美国佛蒙特法学院的资助,也得到了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室副主任孙佑海、国家法官学院副院长陈海光、中国政法大学副校长张保生、中国政法大学民商经济法学院分党委书记王光进、美国自然资源委员会官员王彦、法国驻华使馆一等秘书柯松涛、中国政法大学环境资源法研究和服务中心王灿发和中国政法大学培训交流部部长胡静出席了本次公益研习班班的开幕式并发表讲话。
    本次公益研习班邀请了中、美、日三国的专家、教授从理论及实务角度为学员授课。理论方面的课程有: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室副主任孙佑海讲授的《我国环境立法的若干问题》、中国政法大学教授王灿发讲授的《环境纠纷处理和环境诉讼证据的收集与认定》及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汪劲讲授的《我国环境标准的地位与作用——一个基于法律适用的分析》。实务方面的课程有:国家环境保护部别涛讲授的我国环境执法现状、贵州省贵阳市清镇市人民法院院长刘明讲授的《环境保护法庭的概况及环境公益诉讼的司法实务》及中国政法大学环境资源法研究和服务中心诉讼业务部部长刘湘讲授的环境诉讼案例分析。国外借鉴方面的课程有:日本东樱法律事务所所长菅野庄一讲授的《日本环境诉讼的现状和到达阶段》及美国自然资源保护委员会高级律师David Pettit讲授的《NRDC与洛杉矶海港:利用公民诉讼减少地方污染》。
    通过免费对律师和法官进行环境法律实务培训,建立全国的环境律师网络,让律师、法官和环保官员共同关注中国的自然环境现状,用法律的手段实践“环境正义”是中国政法大学环境资源法研究和服务中心,也即“中国政法大学污染受害者法律帮助中心”多年来一直坚持的理念,也期待社会各界共同为了实践这个目标而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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