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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第二期“环境信息公开研习班”(公益培训)的通知发布作者: clapv 发布时间:2010-4-13 浏览次数:2886次 信息来源:clapv 中国政法大学环境资源法研究和服务中心将于2010年5月7日—5月9日在北京举办 “环境信息公开实务研习班”。 2005年底,国务院为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作出《关于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环境保护的决定》,其中,在健全社会监督机制措施方面指出,应及时发布环境污染事故信息,为公众参与创造条件,并强调企业要公开环境信息。国务院和原国家环境保护总局于2007年先后颁布《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环境信息公开办法(试行)》,这两份法律文件均于2008年5月1日生效。为促进实践科学发展观和实施环境信息公开立法,我们特举办“环境信息公开实务研习班”。研习班将邀请环境保护部、中国政法大学的专家、学者和外国专家授课,并组织有关环境信息公开实务的讨论。 一、费用 研习班是中国政法大学环境资源法研究和服务中心(又称“污染受害者法律帮助中心”)举办的公益活动之一,全体会议代表均免会务费,代表在研习期间的食宿、资料费和交通费也由会务组织方承担。 外地代表实际报销交通费,北京代表核发适当交通补贴。 二、会议代表 1.环保部门从事环境信息公开等相关工作的人员 2.环保组织工作人员 3.环境法学者 三、培训时间和地点 时间:2010年5月7日至5月9日。5月7日报到,8日研习,9日离会。 地点:北京香山,宾馆待定。 四、参会确认办法 填写参会确认回执(附后),于4月20日前通过传真、信件或者电子信箱发到我中心。 联 系 人:王丽 通信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土城路25号,中国政法大学环境资源法研究和服务中心 联系电话:010-62210149 / 62210305 传真:010-62221291 电子信箱:wli@clapv.org 工作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 上午8:30—11:30,下午2:00—4:30
中国政法大学 环境资源法研究和服务中心 二零一零年四月八日
注:欲了解中国政法大学环境资源法研究和服务中心的宗旨和工作者,欢迎访问http://www.clapv.org,或者通过百度搜索“中国政法大学环境资源法研究和服务中心”、“中国政法大学污染受害者法律帮助中心”或者“王灿发”。 附件:参会回执.doc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