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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中国环境科学学会环境法学分会2010年年会”的通知

发布作者: clapv    发布时间:2010-2-3    浏览次数:2456次   信息来源:clapv


中国环境科学学会环境法学分会

中环法函[2010]第001号


各位会员:

为深入研究环境法治的基础理论问题,探讨我国经济发展方式向绿色化、生态化、低碳化转变的新形势下环境法面临的挑战及其应对方略,加深环境法学分会会员之间的学术交流与沟通,进而为推动环境法学学科的发展和生态文明社会的构建做出我们学界的贡献,中国环境科学学会环境法学分会主任委员会决定,2010年6月25—27日在上海召开环境法学分会2010年会。本届年会由上海财经大学法学院承办。

一、本届年会主题: 环境法的解释与适用

讨论和征集论文的主要议题如下:

l  环境法解释的基础理论

l  环境法解释与侵权责任法

l  环境法解释与环境司法

l  环境法解释与环境执法

二、论文征集

1.面向所有中国环境科学学会环境法学分会的会员,以及自愿于2010年4月30日以前办妥入会手续的新会员。

注:入会手续的办理,请登录中国环境科学学会环境法学分会网站,网址:http://www.chinacses.org/cn/fxh/fxh.html,或者登录中国政法大学污染受害者法律帮助中心网站,网址http://www.clapv.org。

2.凡是与本届年会主题有关的学术论文、调研报告或者案例分析均可,字数一般不少于5000字。

文件格式为word文档。具体内容包括:论文题目、作者姓名、工作单位、通讯地址、邮政编码、电话、中英文论文摘要、关键词、正文、注释、主要参考文献。

3.须于2010年4月30日以前,与参会回执一并通过电子邮件或传真提交至分会秘书处和会务组。

4.分会秘书处将组织有关专家对所有提交论文进行是否符合本届年会主题的审议。经过审议,将向符合年会主题的论文作者发出正式的参会邀请,并将安排优秀作品的作者进行大会发言和专题研讨。

注:如果提交与本年会主题相关的综论或者其他环境法主题的论文,将不被收录到年会的资料中,敬请原谅!

三、参会人员

  从环境法学分会会员中遴选出的、提交了符合本届年会主题的论文作者,以及特邀专家、学者和实务工作人员。

会务组将于6月1日左右,向参会人员发出正式的会议通知。

四、会议时间与地点

预定时间:2010年6月25日—27日。

预定地点:上海财经大学。

注:具体时间、地点以及会议议程将在6月1日左右发出的正式会议通知中明确。

五、参会费用

    本会不收取会务费、资料费,并负责会议期间的餐饮。但是,交通费和住宿费由参会人员自理。

六、有关联系方式

    会务组联系方式:                 环境法学分会联系方式:

联系人: 胡苑                    联系人:刘艳萍

电话:021—65903408/3506         电话:010—62210305 

传真:021—65903536              传真:010—62221291 

电子邮箱:hu.yuan@mail.shufe.edu.cn  电子邮箱:elicses@clapv.org  

会务接待人员的联系方式将在正式通知中公布。

 


中国环境科学学会环境法学分会

二〇一〇年二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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