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作者: 中国环科会环境法学分 发布时间:2009-7-29 浏览次数:1999次 信息来源:Clapv
各有关单位:
环境现场执法是环境监察机构实施环境执法的一项重要职能,它直接有效地督促排污单位和个人遵守环保法律法规,因而能够保证和促进各项环保法律法规的全面实施;同时,能够及时发现、制止和查处各种环境违法行为,为落实有法必依、违法必究创造了条件,是实现依法管理环境目标的一个必不可少的重要环节。为了帮助各单位相关人员正确、深入的理解《环境保护违法违纪行为处分暂行规定》,进一步规范现场执法行为,提高环境现场执法、案件调查取证水平,解决环境纠纷问题,中国环境科学学会环境法学分会决定举办“环境现场执法技术及环境应急管理研习班”。欢迎各环保部门组织本系统、本地区相关单位报名参加。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研习内容
1. 环境执法新思路
如何从防范型执法向服务型执法转变,从工业污染源监管向整个生态系统监管转变,从末端执法向全方位执法转变,从粗放式执法管理向精细化执法管理转变;
2. 环境现场执法范围、有关标准、定位以及技术路线和方法;
3. 环境现场执法支持性技术的基本问题
环境事故调查取证技术、环境取样与快速检测技术等;
4. 环境应急管理难点解析
隐患排查、预测预警、信息报告、应急处置和信息发布等;
5.环境现场执法案例分析
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取证技术、执法标准及效果评价指标体系;建设项目环境执法;企业排污核查、核定;垃圾填埋现场检查;涉危企业、危险废物和放射源环境隐患专项整治及现场检查方法;环境纠纷损害赔偿处理疑难问题解决等。
二、研习方式
1. 研习班将邀请环保法学、环保工程技术和环保管理的有关专家、教授主讲。
2. 研习班将以讲座、交流和实地参观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三、研习对象
各地环境保护局、环境监察部门、环境执法大队等单位主管领导及环境监察工作人员。
四、时间和地点
第一期: 北 海 市 2009年8月28日-8月30日
第二期: 贵 阳 市 2009年9月11日-9月13日
五、参会费用
会议费880元/人(含资料费)。食宿统一安排,费用自理。所有费用报到当日交纳,统一开具票据。
六、报名联系方法
联 系 人: 刘艳萍 高飞
联系电话:(010)88448046 88448410 62210305
传 真:(010)88448046
中国环境科学学会环境法学分会
二○○九年七月二十二日
附件:研习班回执.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