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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公益见习律师(全职)招聘公告

发布作者: 污染受害者法律帮助中心    发布时间:2009-6-26    浏览次数:2003次   信息来源:

中国政法大学环境资源法研究和服务中心


环境公益见习律师(全职)




招 聘 公 告





为了培养具有公益精神的高水平环境律师,中国政法大学环境资源法研究和服务中心(又称“污染受害者法律帮助中心”(CLAPV))与美国自然资源保护委员会(NRDC)决定合作进行环境律师培养项目(Environmental Lawyer Fellow)。该项目旨在将环境律师专业化,培养具有高水平专业技能的环境律师,为环境诉讼的开展提供基础条件,通过环境诉讼水平的提高来促进中国环境法的实施。该项目暂定为4年,每年招聘1名律师在污染受害者法律帮助中心专职从事环境诉讼工作两年,并与中国政法大学环境法研究生一起接受环境法专业理论的训练,工作成绩突出和英语较好者可到国外从事一段时间的实习。两年后,该律师回原单位或者原地开展环境律师业务。该律师在全国公开招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职位:环境公益见习律师(全职) 1名


二、职位描述


1.实施CLAPV和NRDC合作的公益律师见习项目;


2.完成中心交给的环境法律咨询、环境案件调查、环境诉讼等公益法律服务工作,并按要求提交季度工作报告和年度工作报告;


3.组织、参与有关的研讨会、培训和相关的研究任务;


4.旁听环境法研究生课程并参与有关的讨论;


5. 完成中心交办的其他相关工作。


三、职位要求:


1.认同CLAPV的公益理念,热心环境保护事业,愿意为环境保护公益事业服务;


2.具有高度的工作责任心、事业心和开拓创新精神,能吃苦耐劳,诚实守信,并具有团队协作精神;


3.具有良好的文字写作能力和表达、沟通与协作能力;


4.能熟练使用办公软件、办公自动化设备;


5.具有扎实的法律专业基础知识和较强的办案能力,能独立开展诉讼业务;


6.持有律师执业证书,并有两年以上专职律师工作经验,最好有代理环境案件的经历;


7. 所在的律师事务所同意其参加环境律师见习项目并支持其承办环境法律帮助案件。


四、待遇及工作地点


1.环境公益实习律师实行月工资制(8000元/每月),住房及办案交通、通讯等费用另行补贴;


2.见习期为2年,从被中国政法大学环境资源法研究和服务中心确定为环境公益见习律师之日开始计算;


3.办公地点在中国政法大学环境资源法研究和服务中心办公室。


五、报名办法


1.报名截止日期:2009年7月15日16:00。


2.报名方式:应聘者可通过传真或电子邮件方式报名。


符合条件且有意应聘者请点击附件,下载并填写《中国政法大学环境资源法研究和服务中心公益见习律师报名表》,于报名截止日期前通过以下方式报名:


(1)传真报名:010-6222 1291


(2)电子邮件报名:请将发送至:office@clapv.org。邮件标题请注明:“(应聘者姓名)报名环境公益见习律师”字样


3.收到报名材料后,我中心将根据应聘者的基本资料确定面试名单,并于7月20日之前发送面试通知。 


4.特别提示:个人简历和其它材料暂不需要,请勿发送。但是,进入面试的应聘者在面试时须提供以下证明材料原件:


(1)《中国政法大学环境资源法研究和服务中心公益见习律师报名表》;


(2)本人律师执业证书;


(3)本人曾办理环境污染案件的证明材料。


(4)所在律师事务所的支持信。





联系人: 王 丽  吴志姣


联系电话:010-62210149 ;010-62210305


E-mail:office@clapv.org 





附件:《中国政法大学环境资源法研究和服务中心公益见习律师报名表》.doc  





                                          中国政法大学


环境资源法研究和服务中心


二零零九年六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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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时间:周一至周五(8:30—11:30;2:00— 4:30 

联系热线:86-10-62267459

公司邮箱:office@clapv.org

公司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土城路2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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