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作者: 刘艳萍 发布时间:2009-4-3 浏览次数:1851次 信息来源:
2009年3月27日至29日,由中国环境科学学会环境法学分会和环境损害鉴定评估中心联合主办的“第二届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制度构建与环境损害鉴定评估高级研讨交流会”,在北京瑞成大酒店召开,来自全国环境监测评估机构、保险部门的专家、学者和企业界代表共100多人参加了此次研讨交流会。环境保护部政策法规司副司长别涛、中国环境科学学会环境法学分会主任委员王灿发、国家海洋局北海监测中心高振会处长、中国环境科学学会环境损害鉴定评估中心刘平博士等20多位专家、学者发表了研究报告,围绕环境污染损害的认定、赔偿标准、污染风险评估及我国实行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制度的可行性等问题进行了交流、探讨。在国外,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制度已在控制污染风险、保障环境安全方面发挥了很好作用,但该制度在我国目前还处于试点阶段,我国是否已经具备了建立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制度的条件,相关配套体系是否完善都是环境法学界和政府主管部门、保险行业关注的热点。此次高级研讨交流会不仅从学术层面探讨了环境污染保险责任制度在我国建立的可行性及立法模式选择,也从司法实践的角度对我国环境污染风险评估机制及赔偿标准的现状和发展方向,进行了经验交流。
中国环境科学学会环境法学分会主任委员王灿发发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