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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 “中国环境科学学会环境法学分会首届全国会员代表大会”的通知

发布作者: 污染受害者法律帮助中心    发布时间:2008-11-5    浏览次数:6283次   信息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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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 “中国环境科学学会环境法学分会
首届全国会员代表大会”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中国环境科学学会环境法学分会将于2008年12月6日—7日在北京举办首届全国会员代表大会。


随着我国经济开发的力度不断加大,环境形势日益严峻,由环境污染和破坏引发的法律问题日益突出,不仅直接影响到我国的社会稳定,而且还危及到我国的可持续发展以及和谐社会的建设。环境问题的解决不能单纯依靠科学技术手段,还必须充分发挥法律机制的调整作用。为此,中国环境科学学会设立了环境法学分会,以繁荣环境法学研究,促进环境法治的发展和完善。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解放思想、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环境保护工作的有关指示和精神,加强环境法学研究,促进环境法学者和环境法实务工作者的交流与合作,探讨和谐社会、环境友好型社会新形势下环境法面临理论和实务问题,经中国环境科学学会批准,中国环境科学学会环境法学分会决定召开首届全国会员代表大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会议议题:


1. 制定中国环境科学学会环境法学分会章程;


2. 选举产生中国环境科学学会环境法学分会会长、副会长、秘书长、副秘书长、常务理事、理事等;


3. 开展“环境与健康法律问题”及“高校环境法学教育的理论与实践”专题学术研讨。





二、           会议时间及地点:


时间:2008年12月6日—7日(5日全天报到)


地点:北京市裕民路2号圆山大酒店。(北三环安华桥中国科技馆西北角,地图附后)。





三、           参会人员要求:


1. 参会人员需为从事或者拟从事环境法教学、研究的专家、学者,从事环境立法、执法、司法和环境律师实务工作的人员,以及对环境法学研究感兴趣、愿意成为中国环境科学学会会员的其他人员。


2. 参会者需填写本通知随附的参会回执,并于11月25日前发传真或邮寄到会务组。


3. 参会者需成为中国环境科学学会会员,并一次性缴纳5年的会员费300元。由中国环境科学学会颁发统一编号的会员证书。





四、           参会费用:


会议场地和资料费用由主办方负责筹集,会议交通费和住宿费由参会人员自理;餐费原则上由参会人员自理,自理有困难者,可以申请会议补助。


      


五、   论文征集:


1. 本次会员代表大会将面向全国征集与主题相关的学术报告、论文、调研成果,并将择优安排大会发言和交流。


2. 本次会议将印刷会议论文集作为会议资料。请拟提交论文的会员于2008年11月25日前提交电子版论文全文和论文的中英文摘要至会务组电子邮箱。


3. 论文字数一般不超过10000字,文件格式为word文档。具体内容包括:论文题目、作者姓名、工作单位、通讯地址、邮政编码、电话、中英文论文摘要、关键词、正文、注释、主要参考文献。





六、   联系方式:


联 系 人:冯嘉(手机:13264226439); 陈懿(手机:13811063321)


传    真:010-62221291    电子邮箱:info@clapv.org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土城路25号中国政法大学环境资源法研究和服务中心


邮政编码:100088








附件:
1. 中国环境科学学会环境法学分会个人会员参会回执.doc 


      
2. 中国环境科学学会环境法学分会团体会员参会回执.doc





二〇〇八年十一月五日


 中国环境科学学会环境法学分会










中国环境科学学会网站链接:
http://www.chinacses.org/CN/News/2008-11/EnableSite_ReadNews102592559122581440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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