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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心成功举办首届新闻记者环境法运用能力高级研习班

发布作者: 谷海霞    发布时间:2008-10-30    浏览次数:3095次   信息来源:

2008年10月24日到10月26日,中国政法大学环境资源法研究和服务中心在北京蟹岛度假村成功举办了首届新闻记者环境法运用能力培养高级研习班。来自全国各地的23家媒体的记者参与了此次研习。研习班由中律原咨询(北京)有限公司资助。中心主任王灿发教授、中律原代表张乐伦女士和环境保护部华北环境保护督察中心熊跃辉主任及中心的多位核心志愿者到会。



    王灿发教授首先在开幕式上致辞,阐明了举办此次研习班的目的和方法。随后中律原代表张乐伦女士致辞,表达了对中国环保NGO的支持,并对此次参会的记者提出了诚恳的建议。熊跃辉主任在致辞中则以大量的案件事实总结了目前环境执法中的问题,呼吁媒体通过舆论等软的手段引导公众积极守法,监督政府的环境行政执法。
    研习班上,王灿发教授和熊跃辉主任分别作了“环境新闻采编和报道中环境法律知识的应用”和 “采访环境污染企业的切入点和技巧”的主题报告。在之后的研讨过程中许可祝、马燕、杨素娟、胡静作为环境法专家、学者和中心核心志愿者主持并以讨论和答疑的方式就环境法的基本内容和运用技巧参与了和到会记者的互动。到会的记者也分别以主题发言,经验分享和具体案件咨询等方式参与了研习。通过对具体案例的介绍,广大热心环保事业的记者初步了解和掌握了环保法律基本知识,提高了在新闻采编和报道中运用环境法的能力和技巧。
    首届新闻记者环境法运用能力高级研习班的成功举办,为促进媒体参与环保监督,提高记者的环境新闻报道力度作了有益尝试。此次研习班以提高媒体对环境违法事件的舆论监督能力为宗旨,通过相互学习和交流不仅达到了增强记者环保法律知识掌握能力和运用能力的目的,而且还建立了环境法专家、环境行政管理者和记者之间长期有效的交流与互动平台。与会的记者和王灿发教授均表示在这次研习班中收益颇丰,并希望新闻记者环境法运用能力高级研习班还能继续举办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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