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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期环境法律实务研习班追记

发布作者: 付艳    发布时间:2007-3-10    浏览次数:3257次   信息来源:

自2001年起,环境法律实务研习班每年秋季举办一次,此前已共有近300名律师、250名法官参加了研习班的培训。2006年11月3日至11月8日,中心与美国自然资源保护委员会合作联合国家法官学院、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中国环境科学学会环境法专业委员会成功举办了第六期环境法律实务研习班。

    本期研习班仍然采取教师授课与学员分组研讨相接合的方式,在为期五天的学习期间,为62位学员安排了 “中国环境法的困境与新发展”、“环境保护的最新政策”,“环境纠纷处理的证据收集与运用”、“我国环境标准的地位与作用”、“法律思维与规则”、“依法行政的基本原理与问题”等专业讲座,还以中国和美国发生的几起真实的环境诉讼案件为例,由教师引导、学员参与互动的方式进行了角色模拟式的热烈讨论。本次研习班的授课专家,分别来自于全国人大环境与资源保护委员会、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北京大学、中国政法大学、上海交通大学等,还有来自美国自然资源保护委员会及律师事务所的资深环境维权律师。培训结束后,在评估问卷调查中,学员们普遍反映通过系统地学习环境法律知识,进一步认识到环境保护的重要性,并提高了自己实际办理案件(尤其是环境案件)能力。


    本期环境法律实务研习班不同于以往的特点是:首先,本期研习班首次增招了具有实际工作经验的环保执法、环境监察人员22名,他们分别来自于全国11个省市、自治区。这些环保工作人员的加入,不仅扩展了研习班学员的范围,同时,他们将实际执法中的困惑和疑难问题带到研习班来,使研习班的讨论更加深入和务实。其次,本期研习班首次安排了专门时间,由中心主任、副主任、各部门负责人与全体学员座谈。通过座谈,一方面使学员进一步了解和理解了中心的宗旨和目标,志愿者致力于中国环境法制建设的志愿精神,另一方面也为今后更加有效地、便利地开展环境维权活动奠定了基础。第三,本期研习班具有很强的国际化特点。美国自然资源保护委员会(NRDC)十分重视本次培训活动的实施,不仅安排两名具有丰富环境诉讼经验的资深律师、专家为学员授课,而且,亲自参加到学员们对中国环境案例的模拟讨论,并从美国环境诉讼的实践角度与学员充分交流中美公益诉讼的实践与法律问题,使学员们能够更多地了解到中美环境诉讼制度的异同,及美国律师在环境诉讼案件中收集证据的重要性,这种近距离地、直接地与美国环境法律师和志愿者的交流,使中美两国热心环保的有识之士,加强了了解,增进了友谊。


    本期研习班仍然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中国环境报》、中央人民广播电台、《中国检察日报》、《21世纪经济导报》等四家媒体对本次研习班进行了不同程度的报道和关注。


    研讨班结束后的今天,已有数名律师学员担当了中心委派的环境维权法律帮助案件的志愿律师,切实投入到了环境法律帮助的志愿服务事业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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