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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政法大学污染受害者法律帮助中心获得亚太地区环境与发展优秀实践活动”鼓励奖

发布作者: 污染受害者法律帮助中心    发布时间:2006-9-6    浏览次数:3246次   信息来源:


中国政法大学污染受害者法律帮助中心在2006年 7 月 18 日收到正式通知,该中心被亚太环境与发展论坛授予第一届“亚太地区环境与发展优秀实践活动”鼓励奖。获奖项目是中心一直所从事的“通过法律手段促进中国的环境可持续发展”活动。该奖项由亚太环境和发展论坛颁发,授予在亚太地区为推动社会平等和可持续发展而做出杰出贡献的组织。这次共有来自亚太地区的许多国家的非政府组织的项目申请奖励,最后有5个国家和地区的非政府组织获奖,其中一个一等奖,两个二等奖,两个鼓励奖。其他获奖者分别来自所罗门群岛,韩国,澳大利亚和菲律宾。
    中国政法大学污染受害者法律帮助中心作为中国首家以法律援助的形式帮助污染受害者从而达到环境保护目的环境非政府组织,中心开展的各项活动,如提供法律咨询服务,专业法律知识培训,以及通过帮助污染受害者提起诉讼来保护公民的环境权,进而促进中国环境法实施的活动,不仅在国内产生了广泛影响,而且也获得了国际社会的认同。这是继去年底中心主任王灿发教授在国内获得“2005绿色中国年度人物奖”后,中心获得的又一项奖励,也是中心在国际上首次获奖。
    亚太环境和发展论坛于2001年在日本发起,其目的是为了探讨亚太地区面临的重要环境问题,并提出区域的平等和可持续发展的新模式。详见
http://www.iges.or.jp/en/apfed/award/winners/index.html http://www.clapv.org/new/show.php?id=16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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