污染受害者法律帮助中心

Center for Legal Assistance to Pollution Victim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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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军大西北,大型环境维权法律宣传活动走向高潮

发布作者: 污染受害者法律帮助中心    发布时间:2006-7-6    浏览次数:2178次   信息来源:


2006年7月4日下午2点,中国政法大学环境资源法研究和服务中心(又称污染受害者法律帮助中心,以下简称中心)在政法大学研究生院教学楼前举行了热烈的“大型环境维权法律宣传活动”第三站——“走向西北”活动的启动仪式。政法大学民商经济法学院领导及中心志愿者们参与了启动仪式。
    教学楼前,绿色植物簇拥下的宣传展板被别出心裁地排成了活动背景,中心的志愿者们也齐聚在了启动仪式现场。一切显得简单而又庄重。下午2点许,启动仪式正式开始。活动负责人,中心咨询部部长马燕老师主持启动仪式。政法大学民商经济法学院副院长卢跃首先致辞,代表学院党政班子和三千师生为本次活动壮行。他认为,中心主办的环境维权法律宣传活动具有双重意义。该活动既可以将环境法律知识直接送到基层,服务于百姓;又可以通过环境维权法律咨询深入了解社会公众的法律需求,检验教学和科研成就。他预祝活动取得圆满成功,并祝志愿者们身体健康,一路平安。随后,中心主任王灿发教授发表讲话。王教授首先回顾了本次系列活动已经取得的成就,介绍了西北之行的主要活动内容及环境维权法律宣传活动的深远意义。他还对辛勤筹备、参与该宣传活动的志愿者们表示感谢,鼓励大家不怕困难,争取活动取得预期成效。环境法学研究生付云飞同学作为参与活动的志愿者学生代表也发表了感言。最后,卢院长为即将启程开展此次西北宣传活动的志愿者献上了鲜花。全体志愿者们也以热烈的掌声来预祝他们此行顺利,活动获得圆满成功。 
    中心主办的“大型环境维权法律宣传活动”迄今为止已经走到了第三站,这也将是整个宣传活动的高潮。此次“走向西北”宣传活动历时22天。由中心主任王灿发教授领衔,政法大学环境法学的教授、副教授,研究生,环境法律诊所的学生志愿者及中心志愿律师组成的团队将从北京出发,足迹踏遍山西、陕西、甘肃、宁夏和内蒙古五省、区,为五省、区的广大人民群众宣传环境法律的各种知识,推进环境保护的公众参与,维护广大群众的环境权益。活动将以走入群众中间,深入到各地城市、乡镇宣传环境维权法律知识为主。志愿者们将会在活动现场解答群众提出的各类环境维权法律问题,向热心群众赠送中心编写的《公民环境维权手册》,进行“环境维权意识与环境法律需求”问卷调查,并且还会深入调查具有典型性的环境纠纷,帮助群众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合法环境权益。活动期间,志愿者们还会结合各地实际情况开展各种活动,如联合当地环境保护机构进行环境法律培训,与当地学术机构进行学术交流,征求各界对《公众参与环境保护办法》的意见和建议等。
    在此之前,中心已经成功的与北京环境科学学会、平谷区环保局、石景山区环保局等单位合作举办了两次环境维权法律宣传活动,为遭受环境问题困扰的不少群众提供了帮助,得到了社会各界的关注,获得了广泛好评。
    本次活动得到了美国自然资源保护委员会的资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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