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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心志愿者参加“12·4环境法律宣传活动”

发布作者: 咨询部    发布时间:2005-12-9    浏览次数:3113次   信息来源:

12月4日,中国政法大学校团委组织千名党团员在北京市昌平区开展了“五进五宣12·4普法宣传活动”。我中心法律咨询部十余名志愿者不畏寒冷在昌平区主街道进行了环境法律宣传与咨询活动。  

    活动的当天早上,志愿者们冒着零下8度的严寒前往昌平校区参加了本次活动的动员大会。本次活动以“弘扬宪法精神、构建和谐社会”为主题,以乡村、社区、街道、企业和学校的群众为对象,以宣传环境保护法、婚姻法、民法、刑法、程序法和交通安全法为主要内容。在动员大会上,校党委书记石亚军、副校长马抗美等领导出席会议并做了重要讲话。随后,志愿者在路边临时搭起的简易咨询台前对路人进行了一系列宣传活动。宣传活动包括环境法律咨询、以问卷形式进行的环境维权意识调查以及发放环境法律宣传资料等。对于关心环境保护的市民路人提出的关于土地使用权、噪声污染等环境法律问题,志愿者都给予了耐心细致的解答。尽管天寒地冻,寒风凛冽,但每一位志愿者都坚守岗位,以真诚来邀请每一位路人,以微笑来解答每一次询问。我校马抗美副校长被这种精神所感动,也以一个普通公民的身份认真填写了调查问卷。此次普法宣传活动共收回调查问卷一百余份,发送宣传材料两百余份。参加本次公益法律宣传的我中心志愿者有马燕副教授,环境资源法专业研究生陈艳、何晓丹、李玲、付艳、王艾芝、罗喜、齐文、曹丽丽、付云飞等同学。


      在这次宣传活动中,老师和同学们不畏严寒、无私奉献,展现了志愿者的良好形象,扩大了污染受害者法律帮助中心的影响,也以自己的行动体验和实践了共产党员应有的模范作用。同时,此次环境法的宣传和咨询活动受到了中央电视台等媒体以及广大老百姓的热切关注,通过这次活动不仅使更多的人了解到了污染受害者法律帮助中心,增强了环境维权意识,有利于促进我国环境保护法的实施和环境法制的建设,也有利于通过与社会的广泛接触锻炼志愿者队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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