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作者: 污染受害者法律帮助中心 发布时间:2005-1-26 浏览次数:2042次 信息来源:
鉴于我国目前水环境质量恶化状况,现行《水污染防治法》在实施过程中遇到诸多问题,全国人大决定修改《水污染防治法》,并且已经列入2005年立法规划。中国政法大学环境资源法研究和服务中心主任王灿发教授作为我国著名的环境法学者,曾经和正在主持和参与多部环境法律和法规的起草。这次,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将起草《水污染防治法》修订草案的任务也委托王灿发教授负责。
2005年1月20日,王灿发教授和中心副主任许可祝副教授、志愿者庄敬华副教授、胡静老师、研究生宁琛等参加了国家环境保护总局污染控制司组织的修改《水污染防治法》座谈会,参加该次会议的还有总局污染控制司、政策法规司、执法监察局、总局政策研究中心、北京大学、清华大学、中国人民大学、中国农业大学、中国环境规划研究院、北京市环保局、天津市环保局、河北省环保局、深圳市环保局的官员和学者以及环境保护社团“自然之友”、“地球村”的领导梁从诫先生和廖晓义女士等20多名代表。该次会议的许多代表主张在这次《水污染防治法》修改中应增加公益诉讼的内容,赋予环保社团和公民提起环境公益诉讼的资格。王灿发教授和其他中心志愿者等认真记录了各位代表的发言,将在以后的几个月开展紧锣密鼓的工作,按照总局的要求提交修订草案和论证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