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诊所法律教育专业委员会到CLAPV考察

发布作者: 污染受害者法律帮助中心    发布时间:2004-6-13    浏览次数:1968次   信息来源:

2004年5月27日,中国法学会法学教育研究会诊所法律教育专业委员会考察组一行3人到中国政法大学和污染受害者法律帮助中心考察。上午,由诊所法律教育专业委员会副主任、清华大学法学院教授陈建民带队与中国政法大学副校长朱勇教授、教务处长陈桂明教授以及民商经济法学院副院长费安玲教授、王灿发教授、杨素娟副教授进行了座谈。陈建民教授首先介绍了诊所法律教育专业委员会的宗旨和中国诊所法律教育的发展情况,并希望中国政法大学能够加入诊所法律教育的行列。朱勇副校长表示,中国政法大学非常支持诊所法律教育的开展,并且校教务处已经正式发文开展诊所法律教育,把其纳入实践课程系列,按必修课对待,学生选择该课程可以得到5个学分,教师可以计算80个课时的工作量。诊所法律教育将首先从环境法诊所开始,以后逐渐发展其它方面的诊所。考察组对于中国政法大学一开始就有一个高的起点,并有了一定的诊所法律教育的基础相当满意,表示将尽力推荐将中国政法大学纳入今年的发展对象。
    下午,诊所法律教育专业委员会主任、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中国人民大学教授甄贞与福特基金会项目主管刘晓堤女士、诊所法律教育专业委员会秘书长刘东华女士一起参观了污染受害者法律帮助中心办公室,并与中心的各位老师和部分志愿者进行座谈。
座谈会首先由具体承办过法律帮助案件的学生谈办案情况及心得体会,提出实行诊所教育的相关问题与教师进行讨论。之后,中心主任王灿发教授向诊所教育专业委员会考察组介绍了环境法研究和服务中心的运作机制以及具体案件的来源、学生在中心教授指导的情况等。最后,考察组观摩了中心教师指导学生进行环境法律热线咨询解答。
    王灿发主任介绍说,我校环境法专业早在四年前实际上就已经进行了类似的诊所教育,只是一直没有将其规模化。而且,由于学校没有明确将教师的工作纳入教学工作量,也没有给学生计学分,且缺少本科生参加,因而并不被视为诊所教育。1998年,污染受害者法律帮助中心成立,并于1999年11月开通免费咨询热线电话,开始对外服务。四年多来,热线回答了大量的环境案件投诉,已经向污染受害者提供免费的法律咨询5000多人次,办理环境案件60多起,这正可以为诊所法律教育提供稳定的案源。而且,值守热线的志愿者多数是环境法专业的研究生,学生已经在老师的指导下进行过一些案件调查和代理工作,在这方面,中心的老师也已经积累了较丰富的诊所教育的经验。这些都为开展环境法诊所教育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诊所法律教育起源于20世纪60年代的美国。它借鉴了医学院学生在医疗诊所临床实习的做法,强调在实践和经验中学习法律和律师的执业技能。从2000年9月开始,在美国福特基金会的资助下,中国的北京大学、清华大学等13所高校的法学院相继开设了诊所法律教育课程。中国法学会下设的诊所法律教育专业委员会一直十分关注我校的法学教育,并希望我校能参加诊所法律教育专业委员会,建立诊所法律教育。我校决定首先建立以中国政法大学污染受害者法律帮助中心为依托的环境法诊所,以此为开端逐步发展其他诊所。据悉,自去年底启动了申请诊所法律教育的项目之后,我校教务部门和环境法研究和服务中心一直在努力筹办诊所教育的准备工作,并参加了诊所教育专业委员会召开的一系列会议。(丁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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