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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首例畜禽养殖水污染环境民事公益诉讼案在长汀开庭

发布作者: 污染受害者法律帮助中心    发布时间:2015-6-17    浏览次数:5901次   信息来源:中国养殖网

新环保法实施后,全国首例畜禽养殖水污染环境民事公益诉讼案在长汀开庭
你乱排污,我就告你
当庭达成被告停止养殖、恢复植被等调解协议
东南网6月6日讯(福建日报 黄如飞 李凌生 陈立峰)5日,长汀县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原告福建省绿家园环境友好中心与被告兰文福水污染责任纠纷一案。据悉,这是新环保法实施后,全国首例畜禽养殖水污染环境民事公益诉讼案件。
1998年,兰文福未办环评手续,在长汀县古城镇杨梅溪村建养猪场一座,养猪废水排入濯田河。非营利性环保民间组织福建省绿家园环境友好中心认为,兰文福占用林地建养猪场,将超标养猪废水排入濯田河,污染了河流水质,影响了该区域生态环境功能的整体性。
4月21日,绿家园环境友好中心向龙岩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环境公益诉讼,请求依法判令被告立即停止向濯田河排放养猪废水,同时拆除养猪场,对沼气池、氧化塘和猪圈粪便进行无害化清理,恢复原地植被。5月4日,该案经报请省高级人民法院批准指定由长汀法院审理。
当日,原告当庭出示污染现场视频、检测报告等证据。被告对原告提出的证据没有异议,但对原告诉讼请求中赔偿条款提出异议。最后,原被告双方达成调解,并签订协议,确定兰文福于签订协议后10日内停止养殖和排污,6月20日前拆除养猪场地面建筑物并进行无害化清理,2016年5月30日前对养猪场所占用的土地进行植被恢复。
“一起诉讼比几百篇论文更有效。”中国政法大学污染受害者法律帮助中心的祝文贺告诉记者,新环保法进一步明确了民间环保公益组织可以依法提起公益诉讼,环境公益诉讼主体的扩大对破解很多环保维权困局有着重要的意义。
当日庭审审判长、长汀法院生态资源审判庭庭长丘成发表示,这是新环保法实施以来,全国首例畜禽养殖污染环境公益诉讼。本次诉讼的公开审理促进了长汀社会各界对环保问题的关注,社会效益很大。
部分省、市、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陪审员、法院监督员、生态建设联动机制单位人员等近百人旁听了庭审。此外,长汀法院在该案庭审中首次通过福建法院视频网和新浪微博进行视频与图文直播。长汀法院副院长吴国文说,今后凡是群众关注度高、社会影响面大的案件,都尽可能进行直播,主动接受群众监督,也让群众从中得到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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