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作者: 污染受害者法律帮助中心 发布时间:2012-11-1 浏览次数:2110次 信息来源:中国环境报第5版
徐琦
在环境问题日益突出、公民维权意识日益增强的社会环境敏感期,怎样才能避免公众的非理性行为?政府与公众如何理性互动,怎样才是化解社会矛盾的最佳途径?
近年来,由环境问题引发的群体性冲突时有发生。一些环境敏感项目如同炸弹,往往放到哪儿就炸到哪儿。其实,这只是导火索。专家指出,近年来引发群体性事件的几个重大项目环评,都没有问题,而且大都是省里甚至更高层面关注的重点产业项目。由于公众的强烈抵制,有的宣布停建,有的重新选址。这反映了政府顺应民意的积极姿态,但后续问题却并未因此解决,比如大型项目停建后如何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重新选址后会不会引发新矛盾?
为什么明明环评通过了,政府官员和专家也都站出来为项目的安全性画押作保,却仍是阻力重重?为什么有些项目明明有利于产业转型升级、有利于地方经济发展,却频频遭遇夭折?这表面看是公众对重化工产业环境隐患有恐慌心理,固然也还有民主决策、官民沟通上的问题,但往深了说,环境问题本身只是充当了一个合适的借口,当地人们担心的,恐怕是一些地方政府公信力缺失。
在一些地方,官员保证项目环境安全方面没问题,公众为什么不信?分析起来,症结很可能在这些方面:不知道官员说的是真是假,不知道官员承诺算不算数,不知道这些事情下届政府还认不认账。万一存在问题和隐患,项目上去了,政绩提高了,官员升迁了,当地百姓悬着的心怎么落地?
由此可见,地方政府公信力,已成为能否保障理性沟通、相互理解,进而消除误解、取得共识的关键因素。
作为一种区域软实力,地方政府公信力是影响区域经济发展的一个重要因素。良好的公信力能够为区域经济发展营造公平的市场竞争秩序、促进区域内社会稳定发展以及塑造良好的区域形象。而一旦政府公信力受到损伤,便会导致公众对负面消息的接受度不断提高,鉴别真伪的意识受到削弱,久而久之,便会造成“信任危机”。个别基层政府部门应对突发事件中应变能力低下、日常社会管理粗放简单,这些都将导致公众产生不安、怀疑和指责。在化工企业因操作不当、监管不严而爆炸的大小事件时常见诸报端的时候,一味强调某种化工项目的安全性,对于形成思维惯性的公众来说,很难有太高可信度。在化工领域,越是高端风险越可控,但谁能保证不出问题?一旦出现问题,风险由谁承担?风险可控的外部条件我们又是否具备?
“当政府不受欢迎的时候,好的政策与坏的政策都会同样得罪人民”。作为西方政治学的一个定律,“塔西佗陷阱”用在地方政府公信力问题中,可表达为,当地方政府不受信任的时候,怎样做都会受到公众的质疑和批评。
提高公信力,在科学决策、民主决策的前提下,以公信力取信于民,以执行力造福于民,是地方政府消除误解、化解矛盾的关键。个别地方政府公信力的缺失,在严重影响社会信用环境及地方投资环境的同时,也妨碍了地方政府与公众之间良好的互动关系的建构,增加了政府管理成本,制约着地方经济的发展。
经历了几次风波之后,社会舆论不免对我国重化工前景表示担忧。而突破重化工项目困境其实为中国社会进步提供了一个机会。我们有必要从这些新矛盾、新问题中吸取教训,进而审视自己:面对发展阶段的“环境敏感期”,地方在确实需要引入一些产业和项目时,是否该以更大的环境投入和更严格的法律规制把环境风险降到最低?是否开展环境影响评估时也充分考虑了社会风险评估?地方政府的公信力和执行力,是否足以支撑环境敏感项目建在老百姓家门口而仍然让他们安之若素?
所以,大可不必因别国有大型化工厂与居民区比邻而对公众的反对横生埋怨,更不必为今天没能迈出这一步为所谓的“逆向淘汰”而痛苦纠结,这只是我们发展过程中必经的阵痛之一。片面追求速度、不切实际冒进,或许还会碰壁。一次次冲突中,注定没有胜利者。摆在面前的问题是:人心如何平复?公信如何强化?转型中国,该建立怎样的机制缓冲争议?平等协商、程序正义是民主决策的要义,愤怒对抗不应成为维护权益的表情。怎么办?只能赶快想办法进一步提高自己在公众中的威望和公信力。这是人民的希望,也该是地方政府最重要的努力方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