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榨油房噪音影响我家生活办

发布作者: 污染受害者法律帮助中心    发布时间:2000-10-10    浏览次数:1064次   信息来源:中国青年报

王律师:
    我家隔壁房主买来一台榨油机,放在与我家仅一墙之隔的屋内。他的榨油作坊机器整日隆隆作响,有时黑天半夜里还开机榨油,震动和噪音吵得我家不得安生。为此,我与他多次交涉,始终未解决问题。无奈,我找到石河子市环境保护局,请其出面解决。环保局接待人员口头答应到现场看看再说。可两个多月过去了,他们也没来人。请问:我怎样才能讨回我家的安宁?

曹启年先生:
    震动和噪声污染纠纷,除了可以通过直接与污染者协商加以解决外,还有下列解决途径:
    一是申请当地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履行制止污染的法定职责。《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条例》第6条第1款规定:“各级人民政府的环境保护部门是对环境噪声污染防治实施统一监督管理的机关。”这种监督管理除了要求排放环境噪声的单位执行环境影响评价、“三同时”和申报登记等制度外,当然也包括制止和处罚违反法律规定的环境噪声污染行为。因此,你可以申请当地环境保护部门制止环境噪声污染。如果环境保护部门对你的申请加以拒绝或者不予答复,你可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的规定提起环境行政诉讼,请求人民法院判决环境保护部门履行制止环境噪声污染的法定职责。
    二是人民法院提起排除环境噪声污染危害的环境民事诉讼。根据《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条理》第43条关于“造成环境噪声污染危害的单位和个人有责任排除危害,并对直接遭受损失的个人和组织赔偿损失”和当事人“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的规定,对于你所遭受的环境噪声污染,你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要求排放噪声者排除噪声污染危害的环境诉讼,请求人民法院判决榨油作坊停止噪声污染。当然,你也可以根据《民法通则》第83条关于相邻权关系的规定,要求榨油作坊停止侵害,排除妨碍。
    另外,如果你因环境噪声而受到损害,比如因噪声污染而得病支付了医疗费或者因震动而使房屋损坏,你还可以要求排放噪音者赔偿损失,如果排放噪音者不愿承担赔偿责任,你可以请求当地的环境保护部门处理你和排放噪音者的污染责任纠纷。对环保部门的处理决定不服的,你还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对方当事人为被告的环境民事诉讼。当然,也可以不经环境保护部门处理而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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