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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鲁两省交界大水库污染案:97受灾户获补偿

发布作者: 林荧章    发布时间:2004-1-15    浏览次数:818次   信息来源:人民网

人民网南京1月15日电  1月14日上午,最高人民法院执行办公室在江苏省东海县石梁河镇会堂里,举行石梁河水库水污染案补偿金发放仪式,97户受灾户代表领取了前期山东、江苏两省拨给的400万元补偿金,数额最大的36.3万元,最少的也有3000元。至此,拖了3年的石梁河水库污染案画上了句号。
  1999年-2000年,东海县和赣榆县的97户村民,利用石梁河水库优质的水资源,纷纷搞起了网箱养殖。然而,连续两年来自上游山东临沂地区的工业污水的超标排放,给石梁河水库造成严重污染,致使97户农民投放在这里的800多只网箱全军覆没,直接经济损失560万元。
  事件发生后,受灾村民拿起法律武器提出索赔要求,但3年过去了,他们没有拿到一分钱的赔款。2003年8月至11月,最高人民法院执行办公室主任葛行军等来到石梁河水库进行实地勘察,并将实际情况上报全国政法委,党中央、国务院得知案情后明确批示,一定要把关系百姓切身利益的事情办好,最终决定,由山东、江苏两省政府共同支付这笔补偿金,其中山东支付360万元,江苏支付200万元。当日,由两省拨付的400万元补偿金已经到账,另外160万元,山东省表示近期将如数拨付。 (红礼 宜坦 建丰 新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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