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作者: 污染受害者法律帮助中心 发布时间:2001-5-23 浏览次数:917次 信息来源:北京法制报
污染受害者该这么办
问:我家对面有一因音响商店,整天用高音喇叭播放流行歌曲,吵得我耳朵发麻,这是违法吗?我该找谁解决?
崇文区体育馆路 赵先生
答:根据环境噪声属公安机关管辖。如果超过国家和地方排放标准就造成了环境污染,由公安机关责令改正,可以并处罚款;若不超标,受害人可以提起民事诉讼,要求侵害人停止侵害,造成人身或财产损失的,应予赔偿。
问:我们住的宿舍离故宫仅200米,1998年就铺上了煤气管道,但至今我们仍在烧煤,空气污染严重。居民们曾给环保局写信反映此事,但没有回音,该怎么办?
河北沿大街 徐景霞
答:可以用书面形式向所在地的区级环保局反映,在环保局收到书面申请书的凭证。如果环保局在7日内没有答复,就违反了《环境保护行政处罚办法》第21条之规定,可以对其提起行政诉讼。
问:我家旁边的楼上安装了一台接收天线,我认为它不符合环保局关于移动通讯接收装置安装的有关规定,但环保局说这项规定仍在试行,没给解决,还说2000年3月10日前安装第不适用该规定,这种说法对吗?
朝阳区 吕先生
答:即使是试行的规定,依然具有法律了效力。如果是在该规定施行之前安装的,依“法不溯及既往”原则,不适用该规定。可对电磁辐射进行监测,若超标,也可直接提起诉讼。
问:去年7月,,一化工厂氯气泄露,当时我身怀六甲,泄露的气体使我因缺氧住进了医院,没过多久,孩子就问世了。若今后孩子发生什么病变,法律还能保护吗?
房山 韩女士
答:如果小孩今后生病是由于泄露事故所致,可以要求化工厂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有关身体伤害的诉讼时效是一年,从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计算,但这是由于环境污染所致之身体伤害,按照特别法优于普通法的原则,应适用环境保护法规定的三年诉讼时效。若三年内,小孩身体未表现病变,提起民事诉讼,因缺乏侵害事实,法院不会受理。如果三年后,小孩出现健康受损事实,且是化工厂所致,应从健康受损事实出现之日起计算诉讼时效,因为诉讼时效三年的起算时间不是侵害之日,而是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之日。
中国政法大学环境资源法研究和服务中心。
(H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