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替污染受害者讨说法

发布作者: 污染受害者法律帮助中心    发布时间:2000-2-25    浏览次数:908次   信息来源:中国经济导报

1999年11月,我国第一条民间的污染受害者法律帮助免费咨询热线正式开通,目前已解答来自全国各地污染受害者的电话、来信、来访咨询400多次。其发起人就是中国政法大学环境资源法研究和服务主任王灿发教授。
    作为北京高校目前唯一在职的环境法教授,王灿发十多年来潜心于环境法的研究,不仅承担并完成了多项国家环境立法研究课题,而且参与了《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等多部环境法律、法规的起草,是中国环境科学学会常务理事中唯一的法学方面的常务理事。
    在被评为教授后,许多人认为忙碌的王灿发会停下来歇息一下了,但为了保护污染受害者的合法权益,推动公众参与,促进环境法的实施,他在当月就筹建了“中国政法大学环境资源法研究和服务中心”。
    王灿发出生于生动荷泽农村,父母都是面朝黄土背朝天的农民。在王灿发成为颇有造诣的法律学者后,许多人都奇怪地问他:“在1978年法律尚不被人熟悉的年代,作为一个农民的儿子,你怎么会选择法律呢?”他憨然一笑说:“我那时候哪知道什么是法律呢?只不过感觉政法专业应该是一个很有权威的专业,于是就报考了吉林大学法律系政法专业。”同样,王灿发后来潜心研究环境法也极具偶然性。1982年大学毕业后,他被分配到厦门大学任教。在北京大学进修时,他一接触到环境法就被深深地吸引了,于是边听课边写讲稿,回到厦门大学后就开讲环境法,很受学生欢迎,一炮打响。对于当初的选择,他坦然到:”如果选择贸易和商法,做律师肯定很挣钱,不过我并不太追求金钱,生活能过去就行了,虽然靠写书、写稿挣钱很辛苦,但我喜欢研究环境法。”
    谈起环境保护,王灿发教授语气沉重地说:“这几年国家环保局每年能收到10多万起关于环保纠纷的投诉,只有通过打官司,环境保护法才能更有效地发挥作用。”1995年,王灿发从报纸上看到了江苏邳州的一起环境污染案,污染者是几家大型企业,受害者是当地的养鸭、养鱼专业户,受害者家徒四壁,根本无力与雄厚的污染者抗衡。于是王灿发主动与受害者联系,免费为他们代理服务,尽管做出了巨大努力,但最终的裁定结果仍差强人意。这件案子引起了王灿发内心的极大震动。生活中许多污染受害者没有钱提起诉讼,自己的权益得不到保障,而污染者却得以逍遥法外,于是更加肆无忌惮地污染环境。“只有让污染者付出应付的代价,他们才会重视环境保护,而受害者却往往是个人,与污染企业相比是弱者,处于无助的地位,从那时起,我就想成立一个专门机构来帮助无助的污染受害者。”邳州污染那一案在王灿发心中留下了难以磨灭的印记,他永远望不了受害者“养鸭大王”那双悲伤无助的眼睛。
    王灿发计划今年在北京召开一个国际研讨会,让中国同行了解国外是怎样为污染受害者提供帮助进行索赔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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