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作者: 薛晖 发布时间:2000-1-26 浏览次数:3912次 信息来源:北京晨报
晨报讯(记者 薛晖)
眼看着家乡河水被污染,自己养的几千只鸭子暴死河中,怀柔鸭农张金虎将污染者推上法庭。
原告方鸭农张金虎称,1999年2月,他购得雏鸭3800只,在怀河中放养,谁料想在9月2日至10日短短几天里,几千只鸭子死个精光。
受害者代理律师陆先生介绍,这是一起由“污染受害者法律援助中心”委托的环保案件。他们此前作了深入调查,认为怀河上游的一养殖场为主要污染源。怀柔县环保局监测站于去年曾两次检测,发现污染者排放的污水中pH值均超过《北京市水污染排放标准》。在如此高浓度的“碱水”里,人的皮肤都有灼痛感,鸭子又怎能生存。鸭子死时眼睛都瞎了,情况极其悲惨。据悉,河道同流域受害鸭农还有六户。另一家也将同一污染者告上了法庭。在法庭上,张金虎要求对方停止侵害并赔偿损失10.8万元。
记者了解到,这条被污染的河流是潮白河上流支流。怀柔县环保局一份文件指出,该河已被严重污染,去年出现河中家鸭被毒死事件,已造成鸭农上访。但由于举证困难,受害鸭农中仅两户上庭打官司。
据悉,在普通案件中都是“谁起诉谁举证”,但打污染官司应有被告负责举证。我国这种污染案件的特殊举证方式,正是为了保护受害者的利益。